索引号 | 01526040-3/20241015-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17:01:48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风险监测存在问题项目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市杨凤英中药材店经营的天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杨凤英中药材店经营的天麻,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经检验问题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向该店送达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SC10103240172908JD1F)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结果通知书(N:SC10103240172908JD1F),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购进该批次天麻时未索要供货商的资质证照及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的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