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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0-3/20241209-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4-12-09 15: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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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8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家经营主体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市银晨嘉美购百货店经营炮弹二锅头酒

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银晨嘉美购百货店经营炮弹二锅头酒,商标:京冠和图形、规格型号:500mL/瓶,52%vol、生产日期为20230101日,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4719日生产厂家保定京瀚酒业有限公司提出了复检申请,经复检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炮弹二锅头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炮弹二锅头酒时,查验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出库单,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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