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4071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09:5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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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市10家经营主体10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腾冲市赢镇阁火锅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赢镇阁火锅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4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腾冲市岩升一屿餐饮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岩升一屿餐饮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2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腾冲市乡芼餐饮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乡芼餐饮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腾冲市蜀香门第餐饮服务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蜀香门第餐饮服务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 腾冲市外婆味道餐馆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外婆味道餐馆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六、腾冲市腾越镇马梁饭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腾越镇马梁饭店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七、腾冲市三搭火市井火锅店(个人独资)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三搭火市井火锅店(个人独资)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八、腾冲市辛欢喜美蛙渔头餐厅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辛欢喜美蛙渔头餐厅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3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九、腾冲市腾越镇蔺记餐馆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腾越镇蔺记餐馆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2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十、腾冲市腾越镇西董花园餐厅自洗消毒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腾冲市腾越镇西董花园餐厅自洗消毒使用的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为2024年04月22日,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自洗消毒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