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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c_mbz-11_B/2021-0118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芒棒镇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18-07-26 13: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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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收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335号)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市实施2017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贫政策。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每生每学期1500元),每年分两次申请。具体申请时间由市扶贫办统一安排。

三、扶持政策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若国家扶贫系统中已剔除的贫困户,其子女不再享受)。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方式

1. 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2. 直补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3. 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五、申报流程

由村(社区)委会将申请表发放到符合政策的贫困户学生 → 学生填写表格并复印好相关资料后交村(社区)汇总,报乡扶贫办汇总统一审核盖章 → 再由各乡镇扶贫办统一上报到腾冲市扶贫办 → 腾冲市扶贫办会同腾冲市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查后初步确定资助对象 → 市扶贫办将名单返到各乡镇 → 由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拍照存档) → 市扶贫办再将补助资金打入各乡镇账户,由乡镇安排兑款。

六、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就读学校在校生学籍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市外学生可将学籍证明原件拍照传至当地彩打);

2. 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 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复印件;

4. 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