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20240419-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08:50: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1]1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7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二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函》(云农财函〔2021]46号)和《腾冲市2021-202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着力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在确定购机补贴对象时优先满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县域发展重点或优势产业的购机需求。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详见补贴额一览表。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实际和上一年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优化确定分档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三、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实施过程中,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具体操作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购买机具时,销售企业需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售后服务凭证(三包)等资料。发票上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
(二)申请补贴
1.手机 APP 申请补贴。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手机APP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受理后,购机者应于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补充完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2.电脑端申请补贴。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所购机具、购机发票、购机者“一卡通”或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按下一个年度政策优先办理补贴。
各乡(镇)要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存档。
(三)受理补贴申请。腾冲市购机办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应用手机 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当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的,由购机办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同一补贴对象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享受补贴总资金超出60万元(含)的须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审验公示信息
1.乡(镇)核验。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补贴机具核验部门,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需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2.市购机办审验。市购机办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区分重点和非重点机具,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五)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腾冲市农业农村局于公示结束后的第二天向腾冲市财政局报送农机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腾冲市财政局审核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复核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等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腾冲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
四、补贴结果
芒棒镇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353台,发放补贴资金29.13万元。
五、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875-5831028
地 址:腾冲市芒棒镇芒棒社区新街子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