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_mbz-30/2021-011813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19-02-18 13:26:46 |
文号 | 浏览量 |
1.贷款申请
贷款人到户口所在地团委申请,递交申请贷款材料
2.贷前初审
户口所在地团委对申请人条件及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按程序上报腾冲团市委
3.贷前调查
腾冲团市委联合承贷金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审核相关资料
4.贷款担保
腾冲团市委结合贷前调查情况,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担保审核确认(团市委盖章→市劳保局盖章→市财政局盖章)
5.贷款审批发放
承贷金融机构结合贷前调查、担保审核等意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6.贷后跟踪管理
承贷金融机构、团市委共同开展贷后管理
7.贷款回收
承贷金融机构按合同约定回收贷款
8.财政贴息
9.逾期贷款追收
10.呆坏账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