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2022-101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18:07: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芒棒镇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镇编制了《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芒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定机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镇政府的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1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tengchong.gov.cn/上查阅。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二、获取信息方法
一是登入腾冲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找到乡镇公开,点击“芒棒镇”,进入“腾冲市芒棒镇人民政府”首页,即可查阅。
二是政务新媒体:芒棒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为“茶神故里-丝路芒棒”、微博账号为“茶神故里-丝路芒棒”,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搜素账号即可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芒棒镇人民政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芒棒镇党政办公室(芒棒镇芒棒社区新街子31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75-583102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芒棒镇芒棒社区新街子31号,芒棒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679109
传真号码:0875-5831102
3.网上申请
在线受理: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
http://www.tengchong.gov.cn/zwgk1/ysqgk.htm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腾冲市依申请公开专栏或本指南附件中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并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镇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芒棒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5—5831028,地址:芒棒镇党政办。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