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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0-5-14_A/2018-083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团田乡
公开目录 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8-11-05 1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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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办理程序

(1)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自动生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无结婚证,申请随母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无结婚证形成事实婚姻,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无结婚证的单亲家庭,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及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情况证明》签发条件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程序: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科窗口办理。

(2)收养落户

所需材料:收养人的书面申请、户口本、身份证、《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办理程序:到收养人户口登记地派出所办理。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