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17_A/2018-072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13:14:07 |
文号 | 浏览量 |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和医疗费结算单据、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办理程序: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上材料,向乡民政办提出申请,经乡民政办审核、公示后,报民政局审批。低保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在本人所在行政区域内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凭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直接给予医疗救助。
设定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