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09_D/2018-0727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09:35: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本制度是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员工及协议单位应当遵守,不得违反。
二、经营者应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等供货商建立购销协议关系,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畅通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三、经营者与供货商建立购销协议关系,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四、经营者在与协议单位签订合同前,须对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以及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经营诚信度进行考查,以增强履行合同的保障。
五、经营者在建立协议准入的基础上,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