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06_B/2018-0726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14:47:02 |
文号 | 浏览量 |
提出申请→提交林地流转合同→填写流转申请表→村委会意见签章→林业站签章→县林业局办证大厅审核办理。
所需材料:原林权权利人申请、林权流转合同、村委会证明、林权证原件、当事人双方身份证、相关审批表。
设定依据:《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流转,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依法进行:(一)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流转工作小组;(二)流转工作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流转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流转方案,流转方案、流转方式、流转保留价等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代表同意;(四)签订流转合同;(五)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