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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0-5-14_B/2018-0726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团田乡
公开目录 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8-07-11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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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符合生育第一孩的,填写《生育服务信息登记核查表》(村委会领取)到村委会签章,并携带以上材料到乡计育办审核办理。符合条件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特有少数民族)的,根据以上办理程序。再婚生育第三孩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带上夫妻双方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乡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到腾冲市政务中心办理。

设定依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第三条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向本省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