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17_F/2018-072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8-07-26 13:57:05 |
文号 | 浏览量 |
当前,全国以及我省对贫困对象的认定最关键的指标是收入指标,也就是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我省是以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32元(2014年不变价)作为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同时要综合考虑“三保障”和家庭支出等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认定程序:贫情分析----入户调查----户主党员会议----村两委会议----村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定----上报乡级汇总公示----乡级会议复审----县级汇总确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