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2022-08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18:12:34 |
文号 | 浏览量 |
当前,我市面临的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为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将输入风险降到最低,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0日零时起,对进入(返回)腾冲的人员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无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予以放行,没有的按照“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就地完成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
二、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等涉疫人员进入(返回)腾冲严格按照《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7号)分类管控。
三、离开腾冲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