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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18-X-/2020-0916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旅游文化投诉 发布日期 2020-09-16 15: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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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

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腾冲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可以不受理。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75-5151919

举报邮箱:tcslyfzj@126.com

举报地址: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三、投诉举报的处理

收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分送相应的文件制定股室或单位。文件制定股室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意见。

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出台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做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四、处理结果反馈

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由文件制定机关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其中,部门代拟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名义出台的,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受理;政策措施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受理。文件制定股室或二级单位在及时调查、核实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五、保密规定

受理机关和责任股室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受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核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