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8-X-/2020-0722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文化投诉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16:47:43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旅游投诉情况
为进一步减少旅游投诉、纠纷,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执行省政府22条、保山市政府33条整治措施,加强对各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和密度,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原文广局、旅游发展局全部执法人员合并为一支执法队伍,组建了3个市场整治专项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按区块、有步骤、有重点对全市的旅游市场进行全方面的巡查,形成了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二是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加大对旅游购物企业督促力度,严格按照云南省“五个一律”和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的要求,对违反省22条、保山市33条整治措施和腾冲市购物市场5条禁令的企业予以查处。三是健全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快“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运行,确保平台投诉5分钟响应并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和纠纷。并指导各涉旅企业进一步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安排专人对微博、微信和旅游投诉网络平台实施监管,对游客的来信来访和咨询及时答复。四是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严格《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云南旅游市场监管系统》和《云南途安旅游组合保险》的管理,对全市270辆接待旅游团队包车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有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严格监管团队运行轨迹。五是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调整充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从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旅游警察大队抽调执法力量,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六是及时曝光通报。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公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成果,对失信、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通报,切实做到惩罚一批、处理一批、震慑一批。七是进一步拓宽退换货渠道,有效减少旅游投诉。根据省政府“30天无理由退货”要求,腾冲市于2019年5月1日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截止12月31日,共办理退(换)货441件,涉及金额约394.38万元,随着退换货中心宣传力度的加大,渠道畅通,退货数量呈上升趋势的同时,也降低了购物方面的投诉与舆情。
2019年共处置投诉纠纷265件,其中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纠纷217件(含重复投诉),信访、舆情及12301等平台转来投诉纠纷48件,处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