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2024060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14:53:3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力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改变我镇“以路为市”现状,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的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乡镇形象。经清水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启用清水镇朱星街农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市场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朱星街农贸市场(清水镇派出所西侧)自2024年6月10日(星期一)起启用,届时街子天及空街天均在农贸市场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易,市场内摊点实行收费管理。欢迎各位村民、广大商户进入市场消费、经营。
二、启用事宜
(一)除农贸市场内及划定的临时交易区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朱星街道路等公共场所摆摊经营。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凡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户,要按照市场管理的要求,根据市场功能的划分,服从安排,有序进入指定摊位进行依法依规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经营户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左进右出(左:派出所方向,右:罗所冲中寨方向)原则进出农贸市场,货物装卸完成后统一停放在荷花清真食馆至沙坡环岛的规定停车位中。
(四)经营户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对拒不听从管理的,依法取消摆摊资格;对扰乱市场秩序和妨碍市场经营管理的,交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6月10日起执行。
中共清水镇委员会
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