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20231122-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14:18:30 |
文号 | 浏览量 |
1.办理程序: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残疾专干或受委托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审核(残疾专干入户调查后报县级残联审核)--审定(民政局根据县级残联审核后进行审定)--资金发放(民政局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一卡通”发放)。
2.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持有腾冲登记、办理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腾冲户籍、本人为低保对象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低保对象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持有腾冲登记、办理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属腾冲户籍、且需要长期照护(照护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村(社区)出据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证明。
4.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服务时限:符合条件即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实施补贴。
6.咨询电话:0875-513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