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20241115-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15:51: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水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缴费时间为每月1号至25号。注意: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二、缴费标准
1.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400元。
2. 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费。
3. 孤儿和农村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费。
4. 生育两个女孩绝育的农村夫妻、农村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局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计生资助对象(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局全额资助,个人不再缴费。
5. 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每年 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5年度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每人 220元。
6. 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5年度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每人355元。
7.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2025年度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三、缴费方式
1. 线上自助参保登记:“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
2. 线上自助缴费可通过以下方式:(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2)一部手机办事通APP;(3)农业银行手机微信公众号;(4)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