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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7-2-/2021-1111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清水镇
公开目录 救灾 发布日期 2021-11-11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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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程序和要求

1.办理程序:本人或他人代为申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社区)--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审核(民政办入户调查、核对平台核对)--审批(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审批)--资金发放(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银一体化”发放)。

2.条件:具有腾冲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符合孤儿养育政策的,按照孤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3.提供材料:书面申请、《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残疾证等相关依据材料。

4.要求: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应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1)申请人拥有各种类型汽车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2)申请人拥有、租赁的居住用房合计超过两套(含两套)的或申请人拥有非居住用房的。

5.服务时限:符合条件即时申请,审核通过后实施供养。

6.咨询电话:0875-513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