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20250109-0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11:12:3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新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依托新华司法所建立,司法所统筹管理,为全乡居民和其他社会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以及有关法律需求与事项的咨询、指引、帮助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公共法律服务范围
1.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法律咨询:到咨询窗口当面咨询,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意见,或给予依法解决途径。
3.法律援助:到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会给予相应指导。
4.纠纷调解:先致电到调解窗口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引办理。如果是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会移交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帮忙移交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等。
5.其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三、新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事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
↓ ↓
符合条件、受理登记 | 不符条件、不予以受理 |
↓ ↓ ↓
现场解答或办理 | 现场不能解答或办理 | 引导到相关职能部门 |
↓ ↓
现场解答或办理 | 按程序分流处理 |
↓ ↓
接待人跟踪并反馈 申请人申请 |
↓ ↓
申请人评价 |
↓
归档 |
四、公共法律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包括:
(1)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2公共法律服务站(乡政府服务大厅机器人)扫码自助服务;
(3)村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乡村法治通)自助服务。
2.电话服务包括:
(1)通过固定电话提供服务;
(2)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服务。
3.网络服务包括:
(1)通过“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自助服务;
(2)通过“云南掌上12348”手机公众号自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