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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20251231-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25-12-31 14: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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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荷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荷花镇尖山村等 3个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腾冲市荷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荷花镇尖山村等 3个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腾财农〔2025〕26号)文件要求,现将荷花镇尖山村等3个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配电箱2台,完成实际投资7276.16元;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1台,完成实际投资2471.32元;总等电位箱2台,完成实际投资215.44元;深照型灯具(低温照明灯具)60盏,完成实际投资6207元;双头应急照明灯15盏,完成实际投资2109.6元;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灯19盏,完成实际投资2704.46元;双联二三极暗装插座50个,完成实际投资2139.5元;接线盒189个,完成实际投资3116.61元;配管1207.59m,完成实际投资29706.71元;配线2415.18m,完成实际投资19297.29元;电力电缆15.2m,完成实际投资1453.42元;避雷引下线268.8m,完成实际投资876.29元;250KW变压器1项,完成实际投资105155.66元;电线架设500m,完成实际投资49110元;塑料管排水管100m,完成实际投资8199元;塑料管给水管150m,完成实际投资6307.5元;侧入式雨水斗6个,完成实际投资465.9元;灭火器(含放置箱)16具,完成实际投资1988.96元;借土回填1909.44m³,完成实际投资84683.66元;挖基坑、沟槽土方162.37m³,完成实际投资582.91元;回填方1073.05m³,完成实际投资26772.6元;余方弃置455.38m³,完成实际投资5588.1元;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192m,完成实际投资133701.12元;钢筋笼12.3吨,完成实际投资79526.01元;凿桩头24根,完成实际投资5464.08元;垫层(桩承台)6.57m³,完成实际投资3916.64元;桩承台基础61.44m³,完成实际投资38562.2元;基础梁12.6m³,完成实际投资7858.12元;柱脚二次浇灌混凝土1.18m³,完成实际投资1223.49元;C15混凝土包裹柱脚0.78m³,完成实际投资739.8元;现浇构件钢筋12.2吨,完成实际投资74736.31元;机械连接112个,完成实际投资1466.08元;模板制作、安装641.09㎡,完成实际投资49101.08元;实腹钢柱28.68吨,完成实际投资233351.95元;钢梁24.99吨,完成实际投资198151.71元;钢支撑0.29吨,完成实际投资1577.32元;钢系杆1.72吨,完成实际投资10887.93元;钢拉条0.6吨,完成实际投资3225.56元;撑杆0.12吨,完成实际投资645.11元;屋面钢檩条8.91吨,完成实际投资45698.59元;隅撑0.35吨,完成实际投资1909.1元;预埋锚栓0.6吨,完成实际投资8408.31元;彩钢瓦墙面165.02㎡,完成实际投资12739.54元;彩钢瓦屋面1469.7㎡,完成实际投资168633.38元;200mm厚C30混凝土地面1121.92㎡,完成实际投资150471.91元;室内排水沟133m,完成实际投资38882.55元;120厚砖砌摊位52.6m³,完成实际投资34655.51元;摊位顶板29.04m³,完成实际投资18128.51元;摊位内墙面抹灰256.77㎡,完成实际投资11554.65元;摊位顶面贴地板砖235.58㎡,完成实际投资35829.36元;摊位墙砖饰面344.24㎡,完成实际投资50314.12元;塑料雨水管60m,完成实际投资3336.6元;3mm厚彩钢板天沟141.2m,完成实际投资31093.65元;雨水篦子5座,完成实际投资2300元;雨水井5座,完成实际投资4790.4元;污水井12座,完成实际投资11496.96元;pvc160管5.25m,完成实际投资579.76元;双壁波纹管440.76m,完成实际投资92472.28元;土方开挖1429.55m³,完成实际投资15982.37元;山砂回填178.29m³,完成实际投资25723.68元;cpuv110管1061.46m,完成实际投资60248.47元;混凝土包管115.91m³,完成实际投资65790.52元;160镀锌管11m,完成实际投资1831.83元;管槽开挖及恢复87.5m³,完成实际投资4404.75元。

工程投资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107534.2元,其中: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000.00元,超项目补助资金7534.2元(该部分资金不纳入镇财政结算)。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三、公示地点:荷花镇人民政府、尖山村、肖庄村、杏塘村公示栏

四、利益联结机制:一是社会效益。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有效改善集镇卫生及路况,便于群众日常生活,改善生活品质。二是经济效益。设置91个固定摊位,平均每个摊位每年租金2500元,合计22.75万元,交由镇级联合社下公司经营管理,每年可获得管理费用3万元,全部平均分成至3个村。每年每村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收益率7.1%。三是联农带农成效。带动4人参与集散中心管理,人均实现收入2万元,带动区域内500余人参与农产品定点销售,拓展群众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收入300余万元。

附件:《绩效完成情况报告》、《绩效自评表》

注:本公示于2025年12月31日在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荷花镇人民政府、尖山村、肖庄村、杏塘村公示栏)发布,公示期限为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疑意或意见的,请及时向荷花镇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5—5893036)。

荷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