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2024032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09:10: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腾财发〔2023〕114号)文件要求,现将荷花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民团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
建设曩烟自然村和上等马自然村两个文化活动中心,1、曩烟文化活动室:土方开挖外运139.80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3500.59元;M7.5浆砌挡墙石脚64.95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8168.46元;双边机解石支砌118.19米,实际完成投资8853.61元;文化活动室140.39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33429.46元;青石压沿石80.56米,实际完成投资7289.87元;围墙52.11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44294.02元;室内麻面石硬化面积为501.13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82571.19元;烤漆杉木扣板顶棚139.38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6912.37元;房间杉木扣板隔板(单面)58.52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7100.82元;仿古窗花面排烤漆木装修28.49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7094.85元;电线灯具安装1项,实际完成投资2995.1元;围墙内粉、刮白123.4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8021元;C30混凝土地坪硬化7.55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943.75元。2、上等马文化活动室:旧墙及旧房拆除1项,实际完成投资4945.5元;M7.5浆砌挡墙石脚128.79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36026.43元;双边机解石支砌115.7米,实际完成投资8667.09元;文化活动室346.94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329738.71元;青石压沿石29米,实际完成投资2624.21元;围墙91.91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78124.42元;室内麻面石硬化面积为320.33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52780.77元;烤漆杉木扣板顶棚334.75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40618.57元;房间杉木扣板隔板(单面)149.9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8188.87元;仿古窗花面排烤漆木装修26.39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15834.79元;门墩2座,实际完成投资3978.38元;电线灯具安装1项,实际完成投资2995.1元;钢筋混凝土地圈梁0.8立方米,实际完成投资688元;旧墙粉刷107.62平方米,实际完成投资6995.3元;护栏11.68米,实际完成投资2102.4元;楼梯1项,实际完成投资4000元;柱梁打磨刷漆10根,实际完成投资1600元;灶台1项,实际完成投资12000元;大门打磨刷漆1项,实际完成投资500元;路灯安装50盏,实际完成投资30000元。
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003583.64元,其中:2023年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000000.00元,超项目补助资金3583.64元(该部分资金不纳入镇财政结算)。
二、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
三、公示地点:荷花镇人民政府、民团社区公示栏
注:本公示于2024年3月29日在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荷花镇人民政府、民团社区公示栏)发布,公示期限为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疑意或意见的,请及时向荷花镇反映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17、0875—5893036)。
荷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