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20250108-0001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20:28:27 |
文号 | 浏览量 |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家资助: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