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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6-4-/2019-1126007 发布机构 腾冲市新华乡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19-09-13 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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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云南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原则上无辍学;确保贫困县摘帽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

展基本均衡;确保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云南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政策根据受教育不同时期,将资助学段分成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中高职、本专科和研究生7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均有不同的项目和标准。

一、学前教育

1、省政府助学金:  300/.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儿童

二、义务教育

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小学600/. 年;初中800/.年;特殊教育6000/.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90/.年;初中180/.年。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寄宿生生活补助:

    小学1000/生,年

    初中和特殊教育1250/生,年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

    3、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800元。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普通高中

1、国家助学金:

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2500/.

2、免学杂费:

2004年《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各地普通高中学校现在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资助对象: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生活费补助: 2500/.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14年免费教育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标准资助)

    四、中等职业

1、国家助学金: 2000/生。年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免学费:

    2000/生。年标准免除学费(民办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艺术类非表演专业等学费标准高出2000元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五、中高职

1、雨露计划:

    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3000/生。年生活费补助(已享受每生每年2500元的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生活补助试点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高职3000元左右每生每年。

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

    六、本专科

1、国家助学金:

二等3500/生。 年、二等2500/生,年。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2、学费奖励:  5000/.

资助对象:

    对考取一本院校本科(含预科)的、考取中央部署院校本科(含预科)的、迪庆州考取本科(含预科)的、“直过民族”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学费奖励。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8000/.年,研究生12000/.年。

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

硕士6000/.年,博士13000/.年。

资助对象:就读研究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