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82-5/20241220-0001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中和镇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发布日期 2024-12-20 16:57:1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转发《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自然资告〔202417

 

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1128日至20241217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1128日至20241217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716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121716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12189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土地为工业用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和监管。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五)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两个月内全部缴清;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以内(含10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定金),六个月内全部缴清。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竞得人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或主体合法变更的,且由新公司或变更后新主体缴纳土地价款的,在按约定时限和数额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六)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中。

(七)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规划具体工业项目为石材加工业,整个地块须整体开发建设,不得分割。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成立实体企业,按园区有关规定入驻园区从事石材加工产业。

(八)详细约定事项见《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