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4062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10:45:09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各类野生蘑菇开始进入生长繁殖旺盛期,各地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中和镇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6月26日,中和镇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宣传办等部门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咨询活动。
工作人员利用集镇街天,在人流量较集中的路口设置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单和宣传画册、实例解说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如何鉴别有毒蘑菇、如何预防野生菌中毒,食用蘑菇中毒如何急救等知识。本次宣传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下一步工作中,中和镇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持续抓好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开展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温馨提示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烧烤食用,也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就医或拨打120电话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