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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2-5/20241220-0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中和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24-12-20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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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通告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和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便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91—1225

二、缴费标准

1. 普通居民:400/人。

2. 特困、孤儿、重点优抚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员,个人不需缴费。

3.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绝育双女户父母、未满18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等五类人员,个人缴费220元。

4. 低保、重残对象,个人缴费280元。

5. 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355元。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1. 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从20251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2. 逾期参保缴费居民,错过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居民,政府不再补助670元,个人要足额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1070元。

3. 新生儿参保缴费。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2025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不受影响。

四、缴费方式

1. 线上渠道。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缴费。

2.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扣费。

五、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参保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原则上每次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二是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本年度内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因此,为不影响持续享受参保待遇,医保部门建议参保人每年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以免给你的医疗费用报销带来巨大损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