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30907-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14:5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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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了有效防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伤群亡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腾冲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腾冲市群众转移避险工作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原则
1、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常备不懈,减少灾害的原则。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主管部门为主和相关部门协作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务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4、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自然灾害中的洪水和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洪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恐怖分子破坏、战争等其它突发事件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或重大险情。
二、组织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陈文军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熊永茂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 长:卢元才 副镇长、镇防汛办主任
成 员:张月兴 人大主席
邹 明 党委副书记
陈正淳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魏再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中和镇监察室主任
段生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青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志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姚红飞 副镇长
杨永富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李晓梅 财政所所长
刘 彬 司法所所长
张建超 党政办负责人
杨新凯 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董诗昇 水务站站长
段胜儒 安监站负责人
许家才 组织人事办负责人
杨彩娥 宣传干事
邵宗益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曩生海 企业办主任
刘永天 民政办主任
黄丽溪 计育办主任
尹有善 综治办主任
杨 增 集镇办主任
杨铭清 乡村振兴办主任
尹正勇 农科站站长
余 茂 兽医站站长
胡俊秋 农经站站长
李成鸾 文化站站长
蔡韶龙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德志 林业服务中心、生态办主任
罗应刚 征迁办常务副主任
郭 志 联合社负责人
杨灿方 中和中心卫生院院长
尹兴堂 中和中心学校校长
马旭昌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裕楷 供电所所长
电信公司负责人
移动公司负责人
11个社区支书、主任
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医疗疾控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稳控组、交通运输组、宣传报道组、灾情评估组、生产自救组、电力通讯保障组。办公室设立在镇防汛指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卢元才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应急办公室
主 任:卢元才
成 员:张建超、董诗昇、段胜儒、杨新凯、穆成迪
职 责:落实办理指挥部(领导)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应急部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抢险救灾组(30人)
组 长:陈正淳
成 员:杨 增、邵宗益、郭 志、囊生海、罗应刚、杨德福、寸待选、姜家虎、仇长年、樊兴阳、孟恒志、刘 刚、尹智本、陈 晓、许吉权、赵洁杰、李华连、杨建华、杨新能、陈朝向、明继承、派出所干警3人、民兵5人。
车 辆:云MA9565(驾驶员:尹智本)、云MYF300(驾驶员:樊兴阳)、云M19922(驾驶员:寸待选)、云MBA078(驾驶员:赵洁杰)、消防救援车1辆。
职 责:领命后全部人员到达指挥部报到,20分钟内抵达事故现场进行援救被困人员、伤员,抢运至临时医疗救护点和灾民安置点,组织搭建帐篷,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安全工作,确保灾民有住所;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其他工作组进行工程抢险。
(三)医疗疾控组(6人,救护车1辆)
组 长:姚红飞
成 员:杨灿芳、余 茂、黄丽溪、卫生院抽调
职 责: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开展卫生防疫、治病、宣传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11人)(车辆:云MYH008)
组 长:邹 明
成 员:李晓梅、刘永天、张德志、胡俊秋、李成鸾、蔡韶龙、段家恒、马旭昌、詹 朋、郭志强
职 责:负责上级领导及部门工作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前沿现场全体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群众安抚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管理和监督,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治安稳控组
组 长:杨永富
成 员:刘 彬、尹有善、吴 娟、李晓玲、派出所干警3人
责 任:事故发生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迅速将群众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
(六)交通运输组(派出所车1辆)
组 长:李 杰
成 员:派出所4人(维持交通秩序)。
责 任: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各救援组到达救援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确保疏散道路及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车辆:云MBE923)
组 长:邹 明
成 员:杨彩娥、许家才、李吉玲、黄彬(驾驶员)
职 责:负责防汛救灾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负责到中和媒体的陪同和统稿,负责监控及应对网络舆情,做好资料、图片的收集。
(八)灾情评估组(车辆:云MF3091)
组 长:魏再达
成 员:杨铭清、胡培礼、闫自璐、闫 月、尹文俊
职 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建筑物损害情况应急调查,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灾害评估、评审,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防止次生灾害、危害发生;做好受损房屋或村庄的规划建设;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生产自救组(车辆:云HC2198)
组 长:段生伟
成 员:尹正勇、余兴志、寸待选、张浩国、林发科
职 责:组织灾区恢复生产、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组织对灾区农业生产受损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十)电力通讯保障组(通讯车1辆、电力维修车1辆)
组 长:王裕楷
成 员: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工作人员
责 任:配备应急通讯保障车和维修工具保障应急通讯,模拟布置前场保电的工作场景和开展电力抢修,按照工作组方案模拟开展其他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工作分工,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各社区汛期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中心校负责维持学校秩序和安置人员的房间准备工作,积极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工作。
遇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
1、预防预警准备
①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乡人民预防山洪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③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④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等各类防汛预案,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群众转移方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处理方案。
⑤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救灾物资,合理配置种类。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备以应急之需。
⑥通信准备。保证防汛通信系统完好通畅,充分利用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⑦防汛检查。由镇应急防汛指挥部组织人力,各村配合,实行以查组织机构、查工程设施、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设施为主要内容年检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洪水预警
根据“1262”气象预警、水库实时工情及洪水调度方案,镇应急防汛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向社会发布。
3、山洪灾害预警
对山洪灾害的预警预报,国土所、水务站、安监站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对山洪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预案,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防御责任制,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实行观测措施,汛期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各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实现快速转移,并及时镇防汛指挥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供水危机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对村、集镇供水工作的指导,当出现村、集镇供水危机时,积极协调水务、消防等部门,确保各村及集镇供水安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危机情况。
(二)预警支持系统
1、防汛预案
①镇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群众转移方案。
②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方)案,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再报市防汛办备案,凡经批准的各类预(方)案,各有关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1262”机制,开展强降水“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工作,开展应急响应。
(二)当接到1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根据降雨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挂包干部进驻重点防御社区、自然村。
2.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
3.组织人员对水库、坝塘、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沟口、切坡建房点、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山区工地、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要风险部位进行排查巡查。
(三)当接到6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在已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组织挂包干部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及渉疫人员等特殊群体。
2.综合研判风险,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
3.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
4.适时关停关闭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疏散游客。
5.适时关停关闭在建项目工地,转移施工人员。
6.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
(四)当接到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在已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组织挂包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
2.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等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户外活动。
3.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在党委政府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指挥和调度
出现山洪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布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根据现场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视情况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在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后,镇防汛指挥部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镇、村(组)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抢险与救灾
1、出现山洪灾害后,镇防汛指挥部应根据灾害的性质,迅速对灾害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通报灾情。
2、镇防汛指挥部应根据灾害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3、镇防汛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村防汛指挥机构必须组织当地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山洪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出现洪水灾害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6、对转移的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七)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乡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应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出现水旱灾害后,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后,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后勤保障
1、发生重大灾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高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疫病的传播、蔓延。
4、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二)防汛物料补充
水灾过后,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
2、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