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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40719-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9 10:56:10
文号 浏览量 53
主题词
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我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主动服务上做“加法”。一是6项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综合窗口,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做到了审批“不见面”,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一把手”带头“走流程”,5名班子成员分别陪同6家企业针对环评审批、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保姆式”全过程办理,发现问题并完善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得到企业一致好评。三是制定实施《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市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和稳经济保增长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企业服务团,企业服务团下设4个企业服务小组,负责协助企业开展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排污许可手续办理、环境管理措施制度落实、环境违法整改工作、环保资金项目申报等各环节的生态环境服务工作;对腾冲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并定期开展实地走访工作;对企业反馈的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进行研究解决;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要求,力争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让企业在环保工作上少走弯路,不断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近期,企业服务团主动走访服务重点企业31家,服务企业解决环评审批手续、环保措施落实等问题共计12起,接受企业现场、电话咨询300余人次。

在审批时限、流程上做“减法”。简化程序后,报告书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督促指导企业自主进行登记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备案。2024年截止7月,受理审批建设项目20个,登记备案66个,标准确认函37个。

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监督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企业负担。加强对已建企业的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同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指导服务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建设中,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既规范了企业行为,同时也减轻了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隐患。摸清辖区污染源底数,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明,并对所有排污对象进行梳理,确定了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环境监察人员名单,建立起了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3种名录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数据库。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最低抽查比例要求在“云南省环境监察管理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库中抽取企业进行双随机监察,并严格落企业安静期制度,一般每月15日前不对企业进行检查,减少了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尽量减少了企业的负担。

生态环境保护与服务企业永不停歇,我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事项,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事前服务、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全方位生态环境服务工作机制,当好服务发展的助手,切实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