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30906-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15: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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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腾冲视察,对腾冲作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指示,对于在绿色发展道路上坚定前行的腾冲而言,这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为此,腾冲始终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一、取得进展情况
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等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绿色发展名片持续擦亮。先后被评为“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之一、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县、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
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77.23%,3个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与2021年持平,5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100%,较2021年提升了12.5百分点。2020年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监测的6个主要指标均实现不同程度下降;中心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9.34%,收集处理率为10.38%;全市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意识不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两次考察云南时都强调,云南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但通过几次环保督察发现,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自觉、排头兵意识不强。比如,我市在2018年创建成为第二批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后,对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目前尚未获批。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对如何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如何将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思考谋划不够,思路不多,未形成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资源经济优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能力有待提升。
(二)统筹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不到位。腾冲作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保护任务极为繁重。党的二十大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主旋律,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力度逐年加大,全市面临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环境,既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多重考验,在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绿色能源项目引入力度不够。比如,全市十三五期间及2021年共签约引进项目93个,其中环境治理型项目2个,仅占总数的2.15%,环境治理型项目储备不够,招引力度仍需加大。二是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经济绿色化水平较低。比如,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指出:腾冲市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北海镇盈河村尚有11座没有规范环境治理设施的传统砖瓦窑,烟气肆意排放污染环境。反映出只管行业不管环保的片面思想认识仍然存在,用新发展理念来推动实际工作还需加强,压实各级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
(三)落实蓝天保卫战还有差距。腾冲生态良好,但敏感脆弱。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等人口、产业集聚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控压力较大,综合防控措施不到位,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和垃圾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仍然存在,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比如,2020和2021年1—5月均出现了轻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氧和细颗粒物,且2021年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等污染因子平均浓度较2020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其中,细颗粒物、臭氧分别上升17.6%、3.9%。2022年雨季较长,且开展了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100%,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近五年来最好水平,为每立方米13.2微克。2023年3月14日数据显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仍然为100%,但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29微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3%,3月13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89,已非常接近100的污染指数。横向对比看,2020年,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低于施甸县的99.7%和昌宁县的100%;2021年,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低于昌宁县的100%;2022年度,腾冲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考评结果在保山市5县(市、区)中排名第4位,比较靠后。反映出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统筹推进力度不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行业领域广,职能部门之间还未完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性整改力度不足,缺乏强有力的长效措施和制度。
(四)农村“两污”治理不到位。对农村“两污”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导致农村“两污”设施建设管理短板明显。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明显,治理思路还停留在套用城镇污水治理的模式上,对如何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考虑不足,与农村厕所革命、生态和农业用水工作统谋划筹不足,治理水平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比如,截至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9.34%,收集处理率为10.38%,对照“2025年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30%以上”的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压力较大。横向对比看,根据2022年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估结果,腾冲市在31个二类县中,综合排第16位,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第22位,比较靠后;与楚雄州牟定县治理率98.07%、收集处理率56.43%相比,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比较滞后。全市建成垃圾压缩转运站6座、生活垃圾一体化电热解焚烧炉20座、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处理规模300吨/日),因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垃圾压缩车配套不足,目前仅有固东、滇滩、明光、马站、曲石、和顺以及部分乡镇零星垃圾转运至固东垃圾发电厂处理,其他乡镇主要依靠2013、2014年建设工艺老化、处理能力低的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已严重不符,导致生活垃圾堆积,群众关注投诉呈上升趋势。以上问题反映出农村“两污”治理力度不够,资金统筹力度不足,向上争取项目不多,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够,通过专项债等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方法不多,农村“两污”治理工作推进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