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0-11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历史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11: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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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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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
报
告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2020年11月
前 言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腾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气十条”、“水十条”、“土壤十条”为基本依据,“抓两头促中间”,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加大生态创建力度,持续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和巩固提升,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生态美丽宜居新腾冲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 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腾冲市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提升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创新基地,积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3月19日腾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转发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腾政发〔2018〕18号)(以下简称《规划》),为认真总结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客观分析规划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就规划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
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后,收集汇总相关评估材料,作为编制评估报告的基础材料。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规划目标已全部完成。腾冲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要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得到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积极实施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得到落实。
表2-1 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 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规划目标 | 完成情况 | |||
环 境 质 量 | 水环境质量 | ||||||||
1 | 地表水国考断面(1个)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2 | 地表水省考断面(4个)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3 | 《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增加考核断面(个)水质目标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完成 | |||
空气环境质量 | |||||||||
4 | 城市空气质量 | 中心城市 | % | / | 100 | 98 | 完成 | ||
5 | 城市空气细颗粒物年均值达标情况 | 中心城市 | / | / | 达标 | 达标 | 完成 | ||
6 | 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标情况 | 中心城市 | / | / | 达标 | 达标 | 完成 | ||
声环境质量 | |||||||||
7 |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声级值 | 中心城市 | 分贝 | —— | 48.5 | ≤60 | 完成 | ||
8 | 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值 | 中心城市 | 分贝 | —— | 69.8 | ≤70 | 完成 | ||
土壤环境质量 | |||||||||
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 | / | / | 完成 | |||
10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 | 100 | ≥90 | 完成 | |||
污 染 防 治 | 11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化学需氧量 | 吨 | 7183 | 4782.42 | 5111.12 | 完成 | |
氨氮 | 600 | 522.14 | 578.91 | 完成 | |||||
二氧化硫 | 2819 | 1454.63 | 2265 | 完成 | |||||
氮氧化物 | 1220 | 738.69 | 908 | 完成 | |||||
环境 风险 防范 | 12 |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强度下降率 | % | / | 10 | / | 完成 | ||
13 | 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数 | 件 | 无发生 | 无发生 | 无发生 | 完成 | |||
生 态 保 护 | 14 | 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完成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 | 完成划定并严格执行 |
| 完成 |
(1)水环境质量指标方面:
根据保山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状况,腾冲市共有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别为北海湖(省级)、龙江桥(国家级)、和顺桥(省级)、凉亭桥(省级)和猴桥(省级)。2016年和2017年全市地表水5个监测断面均为Ⅱ类,达标率为100%;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猴桥断面水质均为Ⅰ类,占全部监测断面的20%,北海湖、龙江桥、和顺桥和凉亭桥断面均为Ⅱ类,占全部监测断面的80%。“十三五”期间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呈稳定、向优趋势,均符合相应的水功能类别,均达到规划目标。
根据保山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对观音塘和上马常饮用水源地均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水温,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共109项。监测结果全部达到Ⅱ类标准,腾冲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16年-2020年观音塘和上马常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Ⅱ类,呈稳定的趋势,规划期内已严格执行《腾冲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并控制水源地外围农村面源污染,使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实现《规划》确定的2020年目标。
(2)空气环境质量指标方面: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如下表。
表2-2 空气质量年均浓度统计表
年份 | SO2 | NO2 | CO | O3 | PM10 | PM2.5 |
2016年 | <21 | 21 | / | / | 29 | / |
2017年 | 8 | 13 | 0.1 | 92 | 39 | 24 |
2018年 | 4 | 8 | 0.6 | 86 | 35 | 16 |
2019年 | 4 | 8 | 0.5 | 81 | 28 | 14 |
2020年(1~10月) | 4.7 | 6.6 | 0.51 | 75.2 | 27.3 | 14.5 |
近五年来看,腾冲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为稳定,变化幅度不大。SO2、NO2、O3、PM10、PM2.5浓度均呈下降趋势。从污染特征看,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均具有显著的季节分布特征、气候变化和日变化特征。臭氧浓度夏季高冬季低,一天中午后至傍晚臭氧浓度最高,清晨臭氧浓度最低。臭氧浓度与气温和紫外辐射的相关性显著,气温高、紫外辐射强的天气,臭氧浓度较高。颗粒物浓度干燥气候高雨季气候低。二氧化硫出现瞬间升高的现象,主要与冬季居民集中取暖有关。总体上均达到规划目标。
(3)声环境质量指标方面:
腾冲市严格执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点位调整意见》,区域环境噪声点位设置和认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完成第一二季度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腾冲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主要表现为:
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016年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3.0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2017年全城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3dB(A),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标准,结果用《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55dB(A)以上的面积由去年的29.81%上升到44.24%。2018年腾冲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490米×490米网格布点,共布设106个监测点位,全城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7.9dB(A),城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2019年按534.6米×534.6米网格布点,共布设141个监测点位,进行了昼间监测。全城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5dB(A),城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50dB(A)以上的面积有15.7188438平方公里,占所测面积(网格数)的39.01%。
②城区道路交通噪声:2016年城区道路噪声监测路段总长59.10公里,其中超标路段有2.73公里,占监测路段的4.01%。2017年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59.10公里,其中超标路段有3.73公里,占监测路段的6.31%。2018年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47.8412公里,其中超标路段有3.5762公里,占监测路段的7.48%。2019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95.4113公里,其中超标路段有38.78985公里,占监测路段的40.66%。
(4)土壤环境质量方面:
①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是农产品质量的源头保障,为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以及进一步贯彻《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2018]17号)及保山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会的有关指示精神,已完成我市云南省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共计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38家,详查未发现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及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共计划定详查单元68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718个。其中,表层土壤采样点位718个,深层土壤采样点位105个,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180个;表层土壤密码平行样采集点位13个,深层土壤密码平行样采集点位3个,农产品密码平行样采集点位8个;土壤重金属可提取态测试点位320个,土壤多环芳烃测试点位15个;重点污染源影响区采样点位160个,各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土壤样品采集点位的特征污染物均已确定。2019年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与安全利用区布设农产品样品采集点位228个,根据检测结果准确做好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完成土壤采集样品73个,采集73个农产品样品、146个样品经前处理后送检。
②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2018年对腾冲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解锌厂污染场地进行了调查,并于2018年3月编制了《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解锌厂污染场地级评估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原飞龙电锌厂污染场地土壤样品均呈碱性,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镉和锌,局部区域出现砷和铅轻微污染;废渣堆场对其周边附近的土壤造成了重金属污染,且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调查地表水监测点位中,废渣场西南方向明朗河监测点位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铬和汞的含量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3-2002)Ⅲ类标准限值,废渣场西偏北方向明朗河监测点位重金属指标铜、镍、锌、镉、砷、铬和汞含量也达到了相关标准限值,仅铅出现了超标,超标倍数为1.29,表明该废渣堆场可能存在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了污染的风险。此外,2020年7月编制了《保山市腾冲市原飞龙电锌厂污染地块废渣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方案》。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工程减排为主要抓手,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要措施,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认真梳理审核涉及行业企业,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登记企业1289家。以项目为抓手,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个,下达资金1197万元,将用于北海环湖截污工程项目建设。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目前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水质达标率100%。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共完成编制划定方案15个,其中,曲石、滇滩、荷花3个乡镇为千吨万人水源地,方案已通过省厅评审,相关报件已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等待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余12个乡镇方案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评审,目前正在准备合法性审查等相关报件。
实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排放控制制度,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各部门齐抓共管,实现减存量、控新增,“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量为1364.37吨、氮氧化物减排量为481.31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为2400.58吨、氨氮减排量为77.86吨,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6)环境风险防范方面: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重点加强化工、冶炼、矿采选等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重污染企业和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防控的企业达标排放,禁止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处置过程中违法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对排放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作为重点监控,定期对其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监测。对造成土壤污染的重污染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搬迁或关停。
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建立重点防控区重点企业档案及重金属削减核查核算,完善重金属污染减排目标管理。2016年-2020年共申报实施了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是腾冲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冶炼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堆存铅锌尾矿进行清运、回选,完成1#、2#尾矿库封场。新建库容246.76万方的干堆尾矿库一座,及配套尾矿沉淀、脱水、回用系统,已于2016年11月全面竣工;二是腾冲市后甸河、锈水沟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后甸河、锈水沟河道综合整治、河岸两侧废弃尾矿清运处置及场地修复,已于2018年5月全部完工;三是腾冲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5-2017年)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腾冲市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水回用及尾矿资源化利用工程,后甸河、锈水沟流域河道整治及农田恢复工程等,已于2018年5月全部完工;四是腾冲市滇滩片区后甸河(小龙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建设腾冲市腾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废水回用工程,实施后甸河流域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后甸河流域农田修复工程,已于2020年2月全部完工。五年期间无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7)生态保护方面: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基本稳定。2017年8月至11月,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配合修改反馈了关于生态红线划定的意见。根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腾冲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75.96平方千米,比例为29.42%。目前,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与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2.3.1.1推进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全面开展秸秆禁烧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加大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腾越水泥厂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加大燃煤锅炉和燃煤机组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建造”和“绿色施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市区露天堆场巡逻检查力度,采取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做好腾冲市腾越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项目,公司烟气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采用分解炉直喷还原剂技术,还原剂采用氨水制备,配套系统主要有还原剂接受及制备系统、供应系统、喷射系统及电气控制系统,已于2013年9月25日通过现场环保竣工验收。根据数据统计,2016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98.18吨,2017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98.67吨,2018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55.47吨,2019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12.33吨;排放总量总体呈降低趋势。此外,根据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预计能完成指标要求。
做好腾冲市阳邦硅业有限公司工业硅冶炼炉脱硫除尘项目,2019年~2020年进行烟气污染减排检修维护。由于腾冲市阳邦硅业有限公司建厂时间长,工艺老旧,环保设施很久失修,2019年6月份公司主要对环保收尘室彩板、灰仓、管道进行了检修。其中:更换彩板约3600m2、焊补灰仓28个、管道加固焊补约500m,共发生人工工时约965个,维护费用50余万元。后投入生产中发现环保系统还存在很多问题,后于2020年1月份开始陆续进行停炉检修,首先把环保设施检修完善纳入首要任务。针对出炉时烟气外溢问题,公司对1#、3#炉出炉烟气收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效果较好;收尘布袋破烂的较多,组织更换了2000余条;再次对主烟管进行了更换和加固,减少了烟气的外溢。2020年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和备案;完成了年度排污检测,根据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预计能完成指标要求。
持续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安装60座,未完成4座(均属于搬迁、重建)。制定印发《腾冲市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初查,淘汰完成10蒸吨/时燃煤锅炉7台,制定印发《腾冲市关于印发腾冲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整治完成5家。
以科技基础为支撑,“十三五”以来,腾冲市设置了1个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于2015年12月建设了1个空气自动站,并于2017年通过验收。空气自动站配备了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参数分析仪器,并配备了气象参数监测仪。同时,我市还在城区范围内安装了3个大气、噪声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了监控平台共享,有效掌握城区大气及声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监管效率。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空气优良率分别为98.9%、1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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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扬尘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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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整治 |
2.3.1.2推进碧水保卫战取得实效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重视水环境保护,制定《腾冲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将89条主要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组织开展了“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三年来全市三级河长共完成巡河9152次,巡查发现各类问题161个,整改落实161个。依法整改取缔了210多个技术工艺落后、物耗大、排放多的选矿厂、石材加工厂和非法采砂点。同时以大盈江流域为重点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周边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河道清淤、疏浚30公里,新建景观雕塑、小品、景观亭、廊1000座,污水处理厂(站)6座等。完成18个乡镇、212个行政村(社区)、1954个自然村(不包括县城建成区8个社区)、152722户、604641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录入;编制下发《腾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腾政办发〔2020〕47号)。23座尾矿库全部完成治理、备案;完成《腾冲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21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到省级清水司莫拉污水收集处理项目1个,下达资金300万。全面改善大盈江河岸沿线环境,打造十里荷花、十里桃花、十里樱花美丽景象,打造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河流景象。
此外,腾冲市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2个,分别为观音塘和上马常水源地,水源类型均为地下水。这两个水源地每年均开展了环境监测,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分析,其水质均为Ⅱ类,达标率100%,均符合水功能区划Ⅱ类要求,水质状况良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针对潜在的可能污染水质情况,“十三五”期间主要开展了一下工作:
①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共编制了1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修订)、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以及12个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②根据城市供水水源地、城市供水备用水源地按照达标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对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投资14.9万元,安装保护区界桩60根,安装道路警示牌2块,制作安装水源地警示牌6块,制作安装水源地保护界碑1块;对素脑河水库备用水源地投入102.2万元,完成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3700米,安装保护区界桩20根,制作安装水源地警示牌4块,制作安装水源地保护界碑1块,修建库区道路排水沟1200米,进库道路维修养护1600米,修建库区垃圾收集池1个;对大坡水库水源地投入156.7万元,完成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4800米,安装保护区界桩80根,制作安装水源地警示牌4块,制作安装水源地保护界碑1块,安装道路警示牌2块,支砌库区排水沟360米,修建环库巡查道路4200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100%,解决了我市城镇安全饮水问题。
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④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杜绝各类工矿企业落户饮用水源保护区。
⑤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投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⑥扩大宣传,不断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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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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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 |
2.3.1.3推进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
“十三五”期间,腾冲持续开展土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系统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状态调查,深入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市24家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目前已完成22家,剩余2家正按要求组织实施。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目前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90个,其中正在建设5个,并多次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腾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并通过了省级专家组审核,以“腾政办发〔2020〕47号”文件下发执行。同时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并在城区及周边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并完善收集转运设施,通过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实现密封化收运。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管控措施,划定禁止养殖区域70个,限制养殖区域65个。全面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工作,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通过推广“畜-沼-肥-粮”的种养循环模式,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市21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已建成投产67个。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备率分别为82.18%和89.76%。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争取到中央土污染防治资金1个,下达资金510万元。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此外,腾冲市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2018年对腾冲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解锌厂污染场地进行了调查,并于2018年3月编制了《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解锌厂污染场地级评估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原飞龙电锌厂污染场地土壤样品均呈碱性,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镉和锌,局部区域出现砷和铅轻微污染;废渣堆场对其周边附近的土壤造成了重金属污染,且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调查地表水监测点位中,废渣场西南方向明朗河监测点位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铬和汞的含量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3-2002)Ⅲ类标准限值,废渣场西偏北方向明朗河监测点位重金属指标铜、镍、锌、镉、砷、铬和汞含量也达到了相关标准限值,仅铅出现了超标,超标倍数为1.29,表明该废渣堆场可能存在对周边地表水造成了污染的风险。此外,2020年7月编制了《保山市腾冲市原飞龙电锌厂污染地块废渣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方案》。
垃圾清运、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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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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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固废排查整治 |
引导农户进行改水、改厕,鼓励农户新建、改造化粪池;制定《腾冲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好固体废物治理攻坚战,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在建成“自燃式垃圾热解炉”110座(正式投运107座)的基础上,引进“‘鑫绿源’生活垃圾焚烧炉湿法尾气处理系统”。稳步推进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申报实施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90个,已完工85个,正在建设5个。
(1)全面治理生活垃圾
“十三五”期间,我市根据近城乡镇、离城较远、偏远乡村三种不同情况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离城较近乡镇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离城较远乡镇实行“户集、村收运、乡镇(片区)处理”模式;偏远乡村实行源头分类减量高温焚烧处理。近年来,共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3个,购置安装垃圾箱5927个、垃圾收集车135辆、垃圾转运车4辆,垃圾焚烧炉214座。截至目前,腾冲市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垃圾设施覆盖率为96.43%。
采取“划段包干、领导带头、群众参与”的办法,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农村集镇、村庄、公路、河道和垃圾收集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存量垃圾2万余吨,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销号,销号率达100%。同时,全面抓好“保洁制度、收费制度”两个保障,自然村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覆盖率均达100%。部署,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2)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对集镇及周边、人口集中且规模较大的村庄采用一体化集中处理方式;对人口相对分散,但污水流向集中的村庄采用氧化塘生态处理工艺;对人口比较分散、污水不易收集的村庄采用分散处理与生态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截至到2020年10月,全市共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站)23个(其中:一体化处理设施18个、生态湿地2个、氧化塘3个);建成村庄污水处理设施239个(其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7个、生态处理氧化塘232个);安装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中国罐)1700个。截至目前,全市乡镇镇区、建制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4.34%、80.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明显。
(3)抓实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农村公厕方面,由市级统一编制了农村公厕建设方案,在全市乡镇镇区实施公厕新建及改造35座(其中:2019年度任务数为10座,已完成10座,完成率为100%);在行政村新建、改扩建公厕334座(其中:2019年任务数106座,已完成106座,完成率为100%),乡镇镇区、行政村水冲公厕覆盖率均达100%。
户厕改造方面,近年来,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装配式三格玻璃钢化粪池+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技术模式,在全市全面开展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工作。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等项目为示范先行先试。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每户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农户400元的补助资金引导农户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
截至到2020年10月,全市共有卫生户厕105709座,占全市总农户120703户的88%;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58539座,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49%。
(4)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全面实施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工作,在财政异常困难的情况下出台政策,采取“以奖促治”的方法,对农户庭院及住房硬化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资金补助,引导农户开展庭院硬化、绿化,截至目前有26755户农户进行了庭院硬化,全市农户庭院硬化、绿化率达89%以上。
加大村组公路和村内主要道路建设。2017年全市已实现通行政村道路全部硬化;2019年全市实施村组公路建设200项331公里,自然村内道路建设883816平方米,总投资33567万元;截至目前,全市2039个自然村村内道路通畅,其中村内道路通畅的自然村比例达100%;村内主要道路已完成硬化的自然村1605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78.72%。
细化村庄定档分类。全面摸清底数,查找差距短板,明确整治内容,制定工作清单,确准发力、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对所有自然村按一、二、三档进行了定档分类,其中,一档村庄571个,二档村庄1196个,三档村庄272个。
2.3.2.1风险防控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为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机制,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通过公共媒体(电视台)、网络(微信、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联合向公众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并定期对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等重点流域、中心城市2个饮用水源地、北海湖等重要湖库等水环境积极推进水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
我市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顺利建设,并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等动态监控和综合评估,建立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能力。
我市重点监控污染源监测自动预警体系正在成型,大力开展国家、省级等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安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现全区联网。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切实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自动化智能化监控水平。
我市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有效运行,腾冲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制定了《腾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实施细则》,加强监测人员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此外,我市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云南省县级首个重点污染源、重点河流断面视频监控平台,设置监控摄像头48个,共对全市33家重点企业排污口、8个重点河流断面及3个石材加工片区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在线视频监控。设置“噪声、PM2.5、PM10”监测点4个,“秸秆禁烧”监测点1个,并将相关视频数据接入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了监控平台共享,有效掌握城区大气及声环境质量。腾冲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从严把控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为严格执法提供科学、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同时,建立监测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异常区域的监测与执法,及时将异常监测数据报送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为提高全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能力,根据云南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工作部署,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高效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监测建设、成立环境应急机构、敷设监督管理机构、夯实监察执法基础能力建设,修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专项实施细则,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开展重点行业突发环境时间应急演练,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降低环境风险,化解重点环境隐患,提升全市突发环境应急水平,努力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①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根据《腾冲市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情况,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源头把关,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审查。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和监控,依法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建立管理动态数据库。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设备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
②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根据《腾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利用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信息,加快推进全市空气质量、跨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预警预报工作,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舆情监测,建立健全环境舆情应对机制,积极回应环境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严格环境风险预警预案管理,利用现场监察、环境监测、公众举报等信息进行监管预警,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重点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③加强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腾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快速响应的环境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安全应急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平台;加强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区域简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
2.3.2.2涉重、涉危防控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定期开展涉重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对总量超过许可证控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并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化学品调查工作,实施重点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加强主要添汞产品及相关添汞原料生产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并已完成35个尾矿库环境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上报,涉镉企业污染源整治完成22个,正在有序推进2个。
组织年度危险废物专项调查申报登记及转移报批系统填报工作,实现全市危废产生企业危废生产、转移的全程网上监管,为下一步危废规范处置奠定基础。并于2020年建成腾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腾冲市利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目前正在试运行中。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重点加强化工、冶炼、矿采选等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重污染企业和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防控的企业达标排放,禁止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处置过程中违法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对排放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作为重点监控,定期对其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监测。对造成土壤污染的重污染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搬迁或关停。
此外,腾冲市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建立重点防控区重点企业档案及重金属削减核查核算,完善重金属污染减排目标管理。2016年-2020年共申报实施了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一是腾冲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湿法冶炼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堆存铅锌尾矿进行清运、回选,完成1#、2#尾矿库封场。新建库容246.76万方的干堆尾矿库一座,及配套尾矿沉淀、脱水、回用系统,已于2016年11月全面竣工;二是腾冲市后甸河、锈水沟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后甸河、锈水沟河道综合整治、河岸两侧废弃尾矿清运处置及场地修复,已于2018年5月全部完工;三是腾冲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5-2017年)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腾冲市隆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水回用及尾矿资源化利用工程,后甸河、锈水沟流域河道整治及农田恢复工程等,已于2018年5月全部完工;四是腾冲市滇滩片区后甸河(小龙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建设腾冲市腾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废水回用工程,实施后甸河流域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后甸河流域农田修复工程,已于2020年2月全部完工。
2.3.3.1生态空间布局与管控
2017年8月至11月,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配合修改反馈了关于生态红线划定的意见。根据《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腾冲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75.96平方千米,比例为29.42%。目前,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与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自2017年起,腾冲市应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农药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市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落实监管责任。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并于2020年3月编制了《腾冲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规划》,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各类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3.3.2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保护区日常管理、巡护、监测等能力水平。构建自然保护区外就地保护网络体系,完善保护职能。全面落实《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规划纲要》,抓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努力维护现有各类生态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高黎贡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示范。规范保护区生态旅游活动,最大限度地减轻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保护区周边社区共管机制,鼓励和扶持传统社区管理和利用药用植物的实践经验,以保护各民族药用植物资源和传统种植知识,促进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全面开展外来入侵种的调查和监测,对危害严重的外来物种逐步实施有效的生态防控措施,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十三五”期间,我市为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建设,做了如下工作:
①为具体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 年)》和相关规划、会议的目标任务,腾冲市“十三五”期间,组织各相关部门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重新研究制定《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
②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工作,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组织评审,预计年内完成定稿编制。
③根据《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建立部门环境联动执法联勤制度》(保环发〔2015〕78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与腾冲市公安局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④腾冲市人民检察、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生态环境分局、腾冲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共建基地”及“巡回检察室”。同时,《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主管单位共同建立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腾冲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⑤根据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际要求和需要,结合全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际,加快制定和实施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政策。严把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经批准同意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建设项目,加强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督管理,确保“三同时”制度及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域内自然保护区开展全面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造成自然保护区破坏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2)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精准打击
在2019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69起,其中刑事案件6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2起,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3件,省级督办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逮捕13人,刑事拘留20人,取保候审36人;行政案件202起,行政处罚383人次。收缴野生动物369只(头),野生动物制品355千克,其它涉案野生动物制品800余件,涉案经济价值1461.91万元。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专项行动,我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调动全市涉林单位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等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严厉打击利用投毒、网捕、枪击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查破了一大批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案件。
我市组织开展“天网行动”、“绿剑行动”“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私高压态势。 2017年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海关共受立案件377起,其中刑事案件22起,行政案件355起,案值1.478亿元人民币,累计共出动关警员1300人次。主要查获毒品罂粟壳2.54吨、海洛因14.53千克、犀牛角757克、穿山甲4只、穿山甲壳484克、鬣羚肉制品9028克、熊头1个、金钱豹皮1张。
(3)坚持把宣传作为保护的基础性,营造良好氛围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以生态环保教育“五进”、“下基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扩展了环保宣传渠道,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环保有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宣传,人民群众的环保意思越来越强。
此外,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坚持生态环境参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精心组织“6.5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拍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宣传片1部,联合高黎贡山管护局、林草局开展“打卡高黎贡山,保护珍稀物种”主题宣传活动1次。促进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并积极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案例,以案释法,促进全市人民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为积极争取作为联合国促进农业与食品系统可持续发展中国案例国际推广,2020年7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组织召开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促进农业与食品系统可持续发展(TEEB Agri-Food)”中国项目第一届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经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专家层层筛选,最终确定腾冲市作为该项目中国唯一案例,在国际平台进行推广,并为在昆明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展示做好准备。2020年10月29-31日,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专家团队到我市进行了调研工作。
2.3.3.3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生态创建为抓手,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创建工作。2017年创建成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市,2018年创建成为全国第二批、云南省首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建基地县级市,2019年入选“2019美丽山水城市”,为云南省唯一入选城市;202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信息被《中国环境报》《中国生态文明》、省政府办公厅等刊发、采用7篇,并进行工作经验交流2次。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汇聚众智,凝聚众力,创新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具体做法,探索了一些腾冲经验:一是要找准转化路径;二是要重点做好品牌培树;三是要健全联动机制为保障。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生态产品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坚持高位谋划高标准落实,以项目化、工程化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坚持以试点示范为引领,以点带面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结果2016、2017、2018连续三年“轻微变好”。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结合腾冲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81号),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2.3.4.1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环境监测网络基本成型
“十三五”期间我市建设有水、气、声监测点,建设省控空气自动监测1个,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等6个主要项目。每季度对观音塘、上马常两个饮用水源地开展常规例行监测1次、县域生态环境监测1次,疫情期间增测余氯、浊度16次。建成跨界水体国控龙江桥水质自动站1个,实监测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9项指标。每月对猴桥、湘柏河中桥两个国控断面、和顺、凉亭桥、北海3个省控断面进行监测,实时掌握辖区内龙川江、大盈江和槟榔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并且顺利实施了腾冲市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解锌厂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及修复工程,废渣稳定化处理工程、稳定化处理设备购置、三防渣库建设等内容,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进入封场绿化阶段。对腾冲中心城区51个交通噪声点、141个区域噪声点位及8个功能区噪声点位进行了监测,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点位4个,有效掌握城区声环境质量。已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边境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建设,在腾冲市猴桥镇建设国控大气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保山市猴桥口岸站,目前已通过初验。已加强腾冲市水资源监控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纳污总量控制相适应的市级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促进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监控能力建设主要致力于市级水资源监控平台建设、重点取水户的数据获取、加强监控手段、全面提高我市水资源监管能力,形成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的监测、计量、信息管理能力,为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2)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建设
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区、石漠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加强森林、湿地、草地、干热河谷等生态系统的定位观测和野外监测站点建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制定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在辖区设置4条动物监测样线、8个植物监测样地、6个植被样地定期进行监测调查,保护区设置了300台红外相机对辖区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红外监测,全面、准确地掌握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分析变化的原因,为有效保护辖区动植物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建设了大河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项目于2012年4月建成并投入监测,多年来,获得了海量的监测数据,基本掌握龙川江流域入河沟溪河流的水土流失规律和水土流失对面源污染的影响,为龙川江水土流失面源污染控制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3)污染源监测网络建设
大力开展国家、省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安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截至2020年10月,已有腾越水泥、腾冲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3家企业安装在线系统,监测数据实现全省联网,将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质量管理、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切实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排放。二是协调配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边和区分局做好园区范围内企业建设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密切关注特征污染物的变化情况。
2.3.4.2环境监察机构改革及队伍建设
(1)环境监察机构改革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了全市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理顺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2017年5月,为加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根据要求设立腾冲市环境监察大队,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的职责,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腾冲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腾冲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及其所属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察大队等两个事业机构已于2019年12月上划市级管理。
(2)生态环境监测市场逐步壮大
稳步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截至目前,腾冲市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2家,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等环境监测活动。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政府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和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长效机制。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定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腾冲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单位,总投资46万元,完成腾冲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得知,辖区内重点行业分布情况,数量较多的行业分布情况,工业源分布较为集中的乡镇为滇滩镇(60个)和明光镇(53个)。
(3)环境监测机构队伍建设
腾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1985年5月批准成立腾冲县环境监测站,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2010年4月增编4人,现编制12人。按照区域划分属国家环境监测三级网站,业务上接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保山市环境监测站直接指导。腾冲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办公面积1150㎡,其中实验室面积1000㎡、办公面积150㎡。加强仪器设备购置,现有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监测仪器设备总数91台(套),固定资产原值约270万元,满足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基本需要,2013年12月通过国家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16年12月27日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通过认证项目81项,其中水和废水(含大气降水)47项、环境空气和废气10项、土壤、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14项、噪声6项、生物4项。“十三五”期间认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1人,高级职称3人,中职职称7人,初级职称1人,内设综合室、监测室、技管室三个科室,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2.3.4.3环境信息化建设
(1)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机制有序推进
实施腾冲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投资3106.4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申报,预计2022底完成建设。其中将建设腾冲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含控制中心、环保在线监测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开发等,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并与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2)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运行良好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按时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腾冲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等监测信息。目前,腾冲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数据,可以在云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实时查询。根据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情况,遇到空气质量变差、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出预警预报。根据职责向公众发布监测信息,确保发布的权威性,保障公众知情权。
(3)加强数据和成果综合运用
综合应用各年度生态环保部门地表水、饮用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统计数据,以及国土、林业、农业、住建、水利等各相关厅局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我市域生态环境质量年际变化趋势及政府的生态保护成效进行客观评价。依据监测数据密切监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地方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环境监督巡察、环境保护目标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提供技术支撑。
2.3.4.4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1)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机制
我局通过公共媒体(电视台)、网络(微信、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联合向公众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定期对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等重点流域、中心城市2个饮用水源地、北海湖等重要湖库等水环境积极推进水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加大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
(2)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有效运行
腾冲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制定了《腾冲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实施细则》,加强监测人员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配置了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仪、便携式土壤分析仪、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便携式大气采样器、便携式流速测定仪、个人防护装备、水上救生设备5等应急设备,监测人员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奔赴现场,采集样品,分析研判突发环境事件类型以及污染物质,及时采样分析化验,为消除污染隐患、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
(1)强化监测科技创新
腾冲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及新工艺。对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石油类、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硫的测定等新监测方法开展了新方法确认。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合作。积极主动向省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沟通请教,遇到困难时争取省厅驻保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支持、指导,加强与隆阳、昌宁等兄弟站的交流合作,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加强与社会监测机构的沟通,督促其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监测能力。
(2)生态环境监测投融资和预算保障机制高效运行
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建立了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任务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的划分和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所需人员和运行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给予保障,建立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相适应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十三五”期间腾冲市财政局累计下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资金165万元,其中:生态环境网络建设运行经费30万元、水质自动站建设经费85万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保证环境监测业务的持续开展和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与稳定。
2.3.5.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20余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及18个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腾冲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出台了《腾冲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7-2020)》、《腾冲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规划(2016-2030年)》、《腾冲市滇滩片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腾冲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意见》等专项规划,印发《腾冲市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中共腾冲市委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意见》、《腾冲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腾冲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腾冲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30余个工作方案。启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共完成75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40项主要成果的台账编制上报。建立实施了“河(湖)长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一票否决”等制度,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2.3.5.2环境法制建设
(1)推进环境司法
“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2)加大环保普法力度
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住《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契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环境权益相结合,健全环保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稳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环保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环境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环境法治环境。
(3)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
实行严格的空间环境准入制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的基础上,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切实把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落实在项目引进、项目审批、土地利用等环节,实现最严格的空间保护,形成生态红线保护的新机制。实行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严禁重污染项目准入,执行国家、省、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排污总量前置管理。实行环境准入科学决策及考核机制。建立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决策机制。健全环境准入考核机制,把环境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环保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决策、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格问责。
(4)推进环评制度改革
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为指导,理顺和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体系,强化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逐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管理机制,提升规划环评质量。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环评、评估、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单位及个人资质管理,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对建设项目“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等实时控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对石药化工、水利水电、采掘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
(5)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将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探索推行“企业刷卡排污”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实现对企业排污浓度、总量双控制点源管理的制度。目前,许可证发放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与国家、省、市平台联网的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2.3.5.3加大执法力度和强化执法监管
“十三五”期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依托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非法开采、沿河环境违法、企业违法排污、乡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行为的整治。完成18个乡镇共排查非法采砂采石341户,完成整治341户,违章建筑1659起,完成整治1636起,完成率98.6%,违法排污11家,完成整治11家,违法排污79家,完成整治79家,规模养殖281户,完成整治270户,完成率96%,建立镇级污水处理的有13个,完成卫生厕所建设22796户。
其次,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为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监察工作,“十三五”期间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19项任务中未完成整改的3项任务,督促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整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和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号。2017年对我市42个在建项目、17家国控企业及3家省控企业进行了重点监察,共出动监察人员240人次;2018年对全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37家企业进行了32家次抽查,对未纳入“双随机”监管的执法事项进行监管47家次;2019年共对“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中49家排企业开展双随机监察,监察企业35家,出动监察人员170人次;2020年上半年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92人次,监察企业73家次,开展“双随机”监管16家,检查督促中小水电整改2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共处罚金60万元,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份。认真贯彻落实12369环境投诉受理,接受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70件,均得到满意答复。加大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19项任务中未完成整改的3项任务,督促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整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和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号。
最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严查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及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查国家禁止出售、购买和利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衍生物)等违法行为。
根据《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重点工程内容,规划期内主要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和环保能力建设工程等共六类大项目。规划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实施的水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包括腾冲市饮马水河水污染防治、腾冲市热海河水污染防治、腾冲市文庙砚池水污染防治以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等四个工程项目,《规划》计划投资概算1050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包括重点工业企业脱硫及除尘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及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原规划投资为1770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
(3)土壤污染治理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详细调查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划定项目、腾冲市滇滩河片区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及腾冲县石头山恒丰矿业炼锌历史遗留场地等五个工程项目,原规划投资3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详细调查项目、腾冲市滇滩河片区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及腾冲县石头山恒丰矿业炼锌历史遗留场地3项工程,其余2项工程调整到“十四五”规划。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为9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原规划投资为9000万元,截至目前已调出85项工程。
(5)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情况
规划期内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矿山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原规划投资为300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
(6)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期内实施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主要为腾冲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原规划投资为25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建设完成,调整到“十四五”规划。
具体如下表。
表3-1 腾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项目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完成情况 |
水污染治理项目 | ||
腾冲市饮马水河 | 满邑荷花池—腾越河,全长3.06km。 | 完成 |
腾冲市热海河 | 绮罗文昌宫—左所营,全长2.18km。 | 完成 |
腾冲市文庙砚池 | 腾越镇文庙砚池 | 完成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 实施腾冲市一、二水厂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 完成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 ||
重点工业企业脱硫及除尘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实施工业企业烟气污染减排项目,包括工业硅冶炼炉、燃煤锅炉等脱硫、除尘项目。 | 完成 |
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 新增腾冲市空气自动站1个。 | 完成 |
土壤污染治理 |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详细调查项目 |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工作,摸清全市土壤环境现状。 | 完成 |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结合省、市土壤监测国控、省控网点规划及布设,推进腾冲市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建成腾冲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利用环保、国土、农业、工信委等部门相关数据,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未完成,调到“十四五” |
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划定项目 | 以“土壤环境质量重点调查清单”为重点,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价,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的范围和面积。 | 未完成,调到“十四五” |
腾冲市滇滩河片区周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 | 完成滇滩河片区1200亩农田土壤环境调查及评估,确定治理与修复方法,开展土壤修复中试工程,取得可行性结果后,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 完成 |
腾冲县石头山恒丰矿业炼锌历史遗留场地 | 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项目可研,确定治理与修复方法,开展土壤修复小试及中试工程,取得可行性结果后,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推广应用示范工程。 | 完成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腾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实施9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 已完成85个,正在建设5个 |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 ||
矿山生态保护 | 以腾冲火山热海、腾冲大硐铅锌矿、腾冲曲石滇滩铁矿等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和保护力度 | 完成 |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 加强高黎贡山、北海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实施好《腾冲纲领》的既定目标任务,强化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开展本底调查 | 完成 |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 ||
腾冲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 | 建设腾冲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机房,达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机房标准,提升视频监控平台能力,安装污染源企业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和废气在线监测设备。 | 未完成,调到“十四五” |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制定了相关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分解年度目标与任务,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跨部门职责的重大问题。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推动建立资金支出责任与地方环境保护监管事权相一致的财政保障机制。围绕“十三五”水、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工作,积极向中央、省争取资金和项目。优化环保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多渠道筹措和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保障。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和模式,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环保工程实施的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
腾冲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渠道:财政资金、信贷资金、自筹及其他资金。
资金主要采用政府投资、企业筹资、招商引资和贷款等方式筹措。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类别的项目;对于市场竞争性的项目,以企业筹资、招商引资、贷款为主,政府通过指定决策,推动项目的建设。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新建项目的环保投入等,按照“破坏者补偿、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强化对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应用,加强技术示范和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科普活动,加强环境科普宣传工作,推动环境科普基地建设。
围绕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爽的美丽腾冲”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利用全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环保与科技活动周”、“环保进社区、进乡村、进园区”以及“3.15”、 “五.一国际劳动节” “6·5世界环境保护日” “6.16宣传日”等全市性的宣传活动,2016年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购物袋3万多个,环保围裙400余条,定制了小学生环保宣传作业本3万多本;2017年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购物袋3万多个,环保围裙200余条,小学生环保宣传作业本1万多本;2018年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万余份,购物袋3万多个,环保围裙1000余条,小学生环保宣传作业本1万多本;2020年上半年发放资1800余份、中小学生作业本500余本、环保购物袋1000余个。
通过网络、信息、电视、报刊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2016年完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更新及维护工作;2017年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刊登信息100余条,解答了7条在线咨询问题,办结依申请公开4条;2018年通过网络、信息、电视、报刊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完善网站管理更新及维护工作,网站刊登信息165余条,解答了2条在线咨询问题,部门信箱3件;2020年上半年精心组织“6.5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拍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宣传片1部,目前专题宣传片点击量达1万余次。联合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打卡高黎贡山,保护珍稀物种”主题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490余份,环保购物袋280余个。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整合宣传教育资源,积极策划和实施有规模、有影响的环境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生态文明意识。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环保产业发展合作交流。发挥腾冲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争取国际环境合作示范项目等环境项目在腾冲落地。
2020年7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组织召开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促进农业与食品系统可持续发展(TEEB Agri-Food)”中国项目第一届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经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专家层层筛选,最终确定腾冲市作为该项目中国唯一案例,在国际平台推广。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建立了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定期对全市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进行督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规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5年半来,我市按照各项规划目标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和谐新发展理念,抓住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等重大机遇,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纲要》预定目标。“十三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均保持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到指标要求。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2016、2017、2018连续三年“轻微变好”,2019年“基本稳定“,考核结果在全省为靠前等次。先后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市、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示范县、云南省美丽县城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2019美丽山水城市”(云南省唯一入选城市),18个乡镇成功创建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创建率达100%。累计创建省级绿色社区9个、绿色学校13所、环境教育基地3个。为推进腾冲“生态立市”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两山”实践创新工作省内领先。率先创建成为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成15个“两山”示范点,我市“两山”实践创新“34566”工作法得到上级肯定,应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省生态环境厅之邀,先后在中国生态文明十堰年会、全省创建工作推进会、县级局长培训班作工作经验交流。二是生物多样保护工作迎来重大机遇。2020年7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组织召开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促进农业与食品系统可持续发展(TEEB Agri-Food)”中国项目第一届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经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专家层层筛选,最终确定腾冲市作为该项目中国唯一案例,在国际平台推广。三是监测水平在同级县市区中领先。硬件设施方面,2016年建成首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省控空气自动监测1个、跨界水体国控龙江桥水质自动站1个、国控大气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空气质量监测1个,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点位4个。在同级县市区中,第一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验收;软件监测水平方面,在保山市第一届生态环境监测专+9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一等奖。四是农村垃圾清运模式曾在全省推广。牵头探索形成的“户集、村收村运、集中处理”的明光垃圾处理模式,得到上级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腾冲市以“历史就是现在的过去,现在就是未来的历史”的辩证关系,以发展和保护辩证统一的眼光看待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考察腾冲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汇聚众智,凝聚众力,创新做法,在“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中探索总结了一些做法,收获了一些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腾冲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个根本,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干部、教育群众,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意识。2019年初,出台《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意见》(腾发〔2019〕8号)《关于开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腾冲转型跨越发展大讨论的通知》等,在市、乡、村三级干部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思想大讨论,深入查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转化方面存在问题,听取收集意见建议1.2万余条,形成市级项目数据库,总投资达1540.5亿元。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广泛形成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共识。2019年11月,邀请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在腾冲举办云南省第十三届社科学术年会“美丽家园 绿色生活”主题论坛。论坛设置了“美丽家园、绿色生活、美丽城镇”三个分论坛,在38个主旨演讲中,腾冲交流了15个,实现了高规格、高平台交流互鉴,不仅自己总结经验,还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对优质生态产品的追求,就是我们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三五”期间,我市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生态产品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以“五个一”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坚定一个目标,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公园城市,构建一个绿色、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把腾冲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目标;二是贯穿一条主线,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腾冲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把腾冲建设成为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实施一个工程,全力推进“五美一最”工程建设,聚力打造美丽腾冲;四是发展一个产业,坚定不移发展以健康食品、健康医药、健康运动、健康旅游“四个健康”为支撑的“大健康”产业,加快构建“道地引动、制造驱动、服务链动”的全产业生态链;五是坚持一条路径,按照“城市公园化、园区景区化、村寨(工厂)景点化、产品礼品化”的要求,打造全域旅游全域景区,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打造“现代公园城市、洁净生态城市、舒适幸福城市和文化旅游城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方法,在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中,要处理好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关系。腾冲以创建命名为新起点,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腾冲市关于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并进行验收授牌,鼓励基层充分开展实践创新。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累计有15个乡镇社区和单位开展了示范创建。“六种模式”的主要做法,是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汇聚政府、部门、企业、乡镇和群众智慧与力量共同创新实践出来的“腾冲样板”,为保护、转化、共享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贡献了腾冲做法和经验。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以2020年为例,1-10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02天,其中,优227天,良73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9.34%,虽然达到空气质量相关要求,但与2019年空气优良率100%相比,优良率稍有下降,其原因:一方面是上半年持续高温少雨,空气干燥,造成臭氧浓度升高,细颗粒物不易扩散,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也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在强化扬尘治理、建筑工地管控、秸秆禁烧等方面尚未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的问题,提升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力度待加强。水环境质量方面:以大盈江为例,属跨境河流,为切实加强其流域水污染防治,这一方面需要上级加强对跨境流域污染防治的研究部署和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基层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强劲工作合力。
目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求比例高,据统计,我市农村生活污水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079.56万元,缺乏项目资金来源。
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实施的部分项目,如: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等,截至2020年底,仍未获得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项目推进困难较大。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起点上的,也是面向“美丽中国”起步开局的五年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首个五年规划,还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首个五年规划。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版,在“十四五”期间,将有三方面的要求:
(1)推进绿色发展。包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这“三个治污”;抓住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三大领域的主要问题,大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
(3)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方式方法,继续加强法治体系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全面公开环境信息;完善环境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评价考核,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将根据国家生态环保目标和全省、保山市、腾冲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结合腾冲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科学分析腾冲提升生态环境面临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评估目标预期可达性,科学提出“十四五”全市改善提升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指标,合理设置“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系统。
(1)紧扣发展定位走绿色发展道路
2019年初,腾冲市出台《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意见》(腾发〔2019〕8号),守住国土空间管控底线,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统筹严格保护与充分发展,全力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
(2)打好加强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巩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果,找准问题发生源、影响路径和后果,精准、依法、科学治理污染,推动实施一批转型整治行动,优先解决民众关切问题。聚焦“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地位,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不断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成果,大力拓展我市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和方法,为全省乃至全国实践创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更多的腾冲经验和腾冲模式,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3)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维护生态安全
建立健全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与治理体系,形成生态补偿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高水平生态保护科技供给。
(4)构建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
做好腾冲市环境治理体系设计,完善执行和评估机制;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体系建设和创新污染源监管方式,为腾冲市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目标做好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期间,腾冲市应根据规划,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评估技术指导,科学建立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围绕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改善及污染治理重点方向,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化财政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领域,保障《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全面落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在实处;还应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专家团队沟通交流,积极争取腾冲市作为联合国促进农业与食品系统可持续发展中国案例向国际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