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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273795-4-/2020-0205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气象局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2-05 1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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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影作业点安全应急救助预案

一、弹药、装备在“防火、防盗、防潮、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的安全应急救助:

1. 出现用火用电不符合要求、灭火器失效;门窗、围墙破损失效;库房内明显潮湿或漏雨;防雷装置不合格等情况:应组织作业点相关人员认真核查和确认,及时、准确的报告县级人影指挥中心。

2. 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未经腾冲市人影办通知和批准,杜绝无关人员出入作业点进行探访、检查等活动。

3. 特别是出现“火灾或被盗(抢)”时,应在能力范围内科学处置、适当规避风险,保护好现场痕迹物证和用手机照相;应紧急报告本腾冲市人影办和当地乡(镇)主管领导及公安派出所(拨打电话110)。

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应急救助:

1. 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作业过程中,出现弹药不能正常发射,如“卡弹”而不能正常退出;压弹或输弹“掉弹”;弹药频繁发生底火异常“不发火”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在“安全方位”打高身管仰角“45℃”以上,所有人员撤离炮位,禁止擅自处理“废旧弹药”应及时登记、入库、装箱、封存。及时报告腾冲市人影办后,等待派专人前来排除弹药发射故障和收缴废旧弹药。

2. 出现弹药“炸膛”而在炮位上伤人伤物事故;弹丸在空中爆炸后的“残骸”下落或“瞎火弹丸”落地炸,造成作业点周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应“先救人后救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痕迹物证和用手机照相。紧急报告腾冲市人影办和当地乡(镇)主管领导及公安派出所,拨打电话120医疗急救电话。

三、不可预计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救助:

因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件,给作业点带来严重威胁时:应紧急避难,报告腾冲市人影办和当地乡(镇)主管领导及公安派出所。

四、气象主管部门应急处理:

腾冲市气象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乡(镇)政府、保险公司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联系方式:

腾冲市气象局主管领导:赵  斌,联系方式:13987551298;

腾冲市气象局分管领导:马德仁,联系方式:13987549166;

腾冲市人影办主任:   祝丽琴,联系方式:150875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