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4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13:07:50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又到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啦!
人人有医保,家家有“医”靠。参加医保,即便一年未曾使用,那是一种幸运;但如果没有医保,一旦疾病突发,除了疾病本身外,昂贵的医疗费用可能是一种更加无奈的不幸。“宁可保而无用,不可用时没保”,我们真诚呼吁全体市民朋友理性看待医保,选择参保,主动按时缴费。
一、参保范围
腾冲市行政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腾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缴费总额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670元,个人只需缴纳400元。
(二)资助参保标准
序号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元) | 个人缴费标准(元) |
1 | 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 | 400 | 0 |
2 | 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 180 | 220 |
3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 未成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 120 | 280 |
4 | 未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户 | 45 | 355 |
5 | 边境一线行政村村民 | 70 | 330 |
6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400 | 0 |
7 | 部分计划生育一般家庭 | 180 | 220 |
注意:采取差额征收方式,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以缴费时身份状态为准,缴费时是普通人员后期调整为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个人缴费不再进行退费;缴费时是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后期调整为普通人员,个人缴费不再补缴。
三、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于2024年9月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享受待遇日期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国家关于参保长效机制的奖励和约束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零报销的居民,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限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断保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五、缴费方式
线上自助缴费流程:登录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点击“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需缴纳的费种→核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或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已绑定个人账户共济)→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而基本医疗保险是我们守护健康的重要防线。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安康,我们诚挚地建议您及时参保缴费,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对社会负责。参保没有户籍限制,也欢迎长期在腾冲生活、学习、工作的外地朋友积极在腾参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中国医保,一生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