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2024102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09:25:03 |
文号 | 浏览量 |
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腾冲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启动,请您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尽快完成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腾冲市行政区内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腾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缴费总额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670元,个人只需缴纳400元。
(二)资助参保标准
序号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元) | 个人缴费标准(元) |
1 | 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 | 400 | 0 |
2 | 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 180 | 220 |
3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 120 | 280 |
4 | 未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户 | 45 | 355 |
5 | 边境一线行政村村民 | 70 | 330 |
6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400 | 0 |
7 | 生育两个女孩绝育的农村夫妻、农村未满18岁的独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 | 180 | 220 |
注意:采取差额征收方式,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以缴费时身份状态为准,缴费时是普通人员后期调整为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个人缴费不再进行退费;缴费时是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后期调整为普通人员,个人缴费不再补缴。
三、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内每月1日—25日可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等待期内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国家关于参保长效机制的奖励和约束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零报销的居民,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限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断保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五、缴费方式
线上自助缴费流程:登录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公众号→业务办理→点击“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需缴纳的费种→核对金额→选择微信支付或银联支付或职工个人账户支付(已绑定个人账户共济)→输入密码→完成缴费。
参保没有户籍限制,也欢迎长期在腾冲生活、学习、工作的外地朋友积极在腾参保。
参保咨询电话:0875-516105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中国医保,一生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