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20240925-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14:31:44 |
文号 | 浏览量 |
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2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2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2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全流程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n.gov.cn)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下列时限缴纳土地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交价款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可分两期缴纳,一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两个月内全部缴清。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中。
(六)详细约定事项见《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4〕12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5169310(出让手续)、0875-5155289(收退款)
开户单位: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