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30/2018-073001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19:53:13 |
文号 | 浏览量 |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指南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申请资料清单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评估表》;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4、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针对原持证户)。
6种资料备齐后交到政务中心三楼安监窗口
二、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持有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培训证书;
3、销售点四周100米内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半径50米内没有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医院、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
4、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有相对独立、固定的零售场所,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设有长度不低于1米的销售专柜;
5、经营场所用电线路、电器、房屋结构等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销售点至少配有2个(含2个)以上MFZ4型干粉灭火器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
6、销售场所在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内容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7、有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9、有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