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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20-0717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 2020-07-17 10: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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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腾越镇社保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工作流程

必备材料

备注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个体参保

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前均可参保。

提供证件→政务局养老保险办理窗口填报“参加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每年6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到地税一分局缴费

身份证原件

参保人员死亡后,凭死亡证明(社区或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法定继承人申请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丧葬费、抚恤费和退剩余个人帐户余额。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保

2009年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征收,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缴费补助。

提供证件→社区初审办理→劳保所复审→人社局终审→公示→办理缴费补助

1、户口本及身份证;2、土地经营权证;3、参保申请表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凭当年缴费凭证办理缴费补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提供证件→社区办理→劳保所办理→人社局办理

1、户口本、身份证;2、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3、残疾证(1-2级);4、参保登记表

退休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60周岁人员。

提供证件→社区办理→劳保所办理→人社局办理

1、身份证;2、参保缴费手册

若有补交还需填写补交表

已参保重残人员补贴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55至59周岁一二级重残人员。

提供证件→社区办理→劳保所办理→人社局办理

1、身份证;2、参保缴费手册;3、残疾证(1-2级)

若有补交还需填写补交表

中途退保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户口转出无法办理关系转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的人员。

提供证件→社区办理→劳保所办理→人社局办理

1、受益人身份证;2、申请书;3、单位证明;4、退休证复印件;5、注销登记表

丧葬补贴及中途死亡退保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退休待遇及未达到退休死亡人员。

提供证件→社区办理→劳保所办理→人社局办理

1、受益人身份证;2、信用社账号复印件;3、关系证明;4、注销登记表

社会保险补贴

1.参加过失业保险(含视同)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参加过失业保险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参加过失业保险(含视同)的男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人员;4.有劳动能力残疾人;5.参加过失业保险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吸纳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提供证件→社区审核签章→劳保所审核签章→人社局审核办理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人社局指定银行存折复印件;5、低保证复印件(当年年检);6、残疾证原件;7、单亲相关证明及子女抚养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及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2.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3.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4.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6.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9.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10.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11.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12.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提供证件→人社局政务中心审核办理

1、户口册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红底两寸照片2张;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4、就业或失业相关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

企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再就业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等的自然人,以单位参保

参保单位提供材料按规定办理申报,人社局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对参保单位办理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对是否办理给予答复。

企业营业执照、地税本、组织机构证、法人身份证各二份,开户许可证一份。

1、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变更登记、单位注销登记和人员增减变动。 2、失业保险费征缴包括申报受理、缴费核定、费用征收和欠费补缴等内容。 3、缴费记录包括建立记录、转入记录、转出记录、停保和续保记录及缴费记录查询等。

失业救济金申领

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

提供证件→人社局查询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填写失业救济金申请表→社区签章→劳保所审核签章→人社局核审办理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60日内);2、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夫妻一方已参加生育保险,生育发生一年内。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证件→人社局生育保险股审核→人社局经办机构对生育待遇支付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生育服务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5、诊断证明书原件;6、用药清单原件;7、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8、男方参保配偶未就业的提供配偶所在社区(村委会)及乡镇劳保所盖章的未就业证明。

工伤保险

腾冲市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证件→人社局经办机构受理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交纳,职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被认定为工伤及被鉴定有劳动能力能级的参保职工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小额担保贷款

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

提供材料→户口所在地社区审核签章→劳保所审核签章→人社局审核办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等小额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