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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19-1113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 2019-11-13 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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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并填写《云南省保山市XX县(区)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

(二)村(居)民委员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

(三)市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高龄老年人花名册报保山市老龄办核准,核准后由腾冲市老龄办转腾冲市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

(四)高龄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谁办理,谁批准、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获得批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花名册,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515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