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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14_A/2018-083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 2018-05-01 1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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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新生儿出生落户登记

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一)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出生医学证明》。

无结婚证,申请随母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无结婚证,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非婚生育陈述情况说明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

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条件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3周岁以下即办即取或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3周岁以上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