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17_C/2018-073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19:33:5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如何办理腾越镇非财政供养人员丧葬奖补手续?
答:火化后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腾越镇非财政供养人员,家属需提供以下材料:火化证、墓穴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各3份。属于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需社区另外开具证明2份。
二、如何办理已葬墓搬迁至公墓奖补手续?
答:家属需提供以下材料:腾冲市“已葬墓”迁入骨灰公墓申请表、公墓购墓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搬迁过程照片、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各3份。
三、如何办理棺木焚烧补助手续?
答:去世人员生前做好的棺材,死亡后家属可将棺材运至殡仪馆免费火化,持殡仪馆开具的棺木焚烧证明和中国银行卡到镇殡改办办理补助。属棚改户的棺木可提前将棺木焚烧办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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