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78-8-13_A/2018-073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 发布日期 2018-07-30 14:00:0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医保参保及减免须知

1、参保:(1)参保对象为除职工以外的城乡居民;(2)参保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缴费标准为当年政府所定标准;(4)缴款地点为户口所在的社区。

2、门诊减免:(1)定点医疗机构为腾冲市内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站、各社区卫生所;(2)补偿方式实行现场减免;(3)补偿方法按按当年的医保方案里边补偿比例、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执行。

3、住院减免:(1)腾冲市内住院减免实行现场减免,定点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健君医院、妇幼保健院、东方医院,并按当年的医保实施方案里补偿比例、补偿范围、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标准执行;(2)腾冲市外住院实行先垫付再补偿或现场减免。住院前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网络开通医保卡,到市外部分医疗机构住院方可现场减免;若先垫付再补偿,由患者或家属持住院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农村商业银行卡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办理补偿时长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