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412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17:06:43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年12月24日,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综合执法局、滇滩镇人民政府,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走访问询、满意度调查的方式,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件,开展腾冲市级自查自验工作。经查,已完成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同意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详见附件)。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如若对整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反馈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邮箱:tchbj@126.com,电话:0875-5186785。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通过县(市、区)级自查自验 |
1 | D3YN202405170011 | 保山市腾冲县滇滩镇腊幸社区沙坡村到存家庄路边的露天垃圾堆放点选址不合理,恶臭扰民,渗滤液污染环境。 | 腾冲市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露天垃圾堆放点选址不合理”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场地自2012年起即规划建设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使用,2021年改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点,用于滇滩镇左所、河西、腊幸、胜利、云峰、山寨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该转运点与最近居民区直线距离为400米,同时,转运点建有隔离围栏,不涉及饮用水源用地。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规定:“垃圾转运站宜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该转运点选址满足上述规定要求。(二)关于“恶臭扰民”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场地靠近乡道,交通方便,滇滩镇统一定期集中转运堆放的垃圾,但因近期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收处能力有限,清运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临时堆放垃圾时间偏长,产生臭气对过往车辆及行人造成一定影响。(三)关于“渗滤液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由于堆放垃圾后,场地内存在生活垃圾渗滤液少量溢出情况。
| 1.已制定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共滇滩镇委员会 滇滩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方案》。2.所有垃圾已全部运往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垃圾渗滤液已全部收集转运至腾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同时对场内进行保洁清扫。3.形成了“一日一清”的管理机制;修复了场地内损毁的围挡设施,对堆放垃圾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建盖遮雨棚,建设了渗滤液收集池,杜绝了污染环境、渗滤液外溢等情况的发生。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