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5062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08:30:38 |
文号 | 浏览量 |
附表二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20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5181623(兼传真) 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0875-5169339 电子邮箱:tcwry@163.com | ||||
项目名称 | 腾冲市仙菊建筑材料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腾冲时尚石材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腾冲市仙菊建材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腾冲市仙菊建筑材料加工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腾冲时尚石材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6平方米,建设9条建筑材料生产线,年生产建筑材料22000吨,其中:外墙腻子粉6000吨、内墙腻子粉6000吨、抗裂砂浆3000吨、高弹腻子粉2000吨、石粉(石灰宝)2000吨、瓷砖胶粉1000吨、粘粉1000吨、腻子膏1000吨。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认真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设备(粗破、雷磨)、配料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有组织废气:粗破、混合搅拌机和包装机设备上方均分别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至处理效率为99%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高 15m的 DA001排气筒排放,初破粉尘、磨粉粉尘、配料粉尘、包装粉尘排放量分别为0.019t/a、0.083t/a、0.02t/a、0.018t/a,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终排放量为0.14t/a,排放浓度为1.95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为0.059kg/h。环评分析,DA001排气口排放的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粗破、配料搅拌、包装粉尘,原料筒仓呼吸,堆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项目粗破、配料搅拌、包装工段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经车间内沉降后排放量为0.742t/a;项目设置有10个原料简仓,原料装卸时筒仓仓顶会有粉尘产生,原料筒仓仓顶配套处理效率为95%的布袋除尘器,筒仓呼吸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128t/a;厂区设置1个原料滑石堆场位于生产加工车间内,车间设置为封闭式钢架结构仅保留进出口,顶棚设置喷雾降管线对堆场进行喷雾除尘,项目堆场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0.085t/a;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原料、成品在运输时对货车采用篷布迸行封闭运输,非雨天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扬尘排放量约0.028t/a;厨房油烟约 0.0084t/a,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排放量约0.0009t/a,排放浓度约0.378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的要求。环评预测分析,项目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18mg/m,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75m处,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云南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TSP叠加一类区现状浓度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日平均质量浓度最大值为0.0784mg/㎡,占标率为65.34%,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二)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洒水降尘用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约270m/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其中食堂废水约54m/a,经厨房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后,近期委托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罐车拉运至腾冲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和顺坡脚一污厂)处理,待腾冲时尚石材产业园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量约1458m/a,该部分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约1130m/a,主要污染物为SS,经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要求落实区域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效果须等效于厚度大于6.0米、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防渗层防渗能力;一般防渗区防渗效果须等效于厚度大于1.5米、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防渗层防渗能力;其他区域地面需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四)有效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80-95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础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工业场地噪声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五)建立危废、固废管理计划,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工作。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约0.24t/a、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布袋收集粉尘量约16.36t/a,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约0.05t/a,废油桶约0.02t/a,含油抹布手套约0.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约 1.5t/a,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0.56t/a,浮油约8.4kg/a,采用塑料桶收集后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化粪池污泥约0.81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掏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应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防止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