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312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10:34:5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75-5181623
通讯地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邮 编:679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腾冲县宏腾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 腾冲市荷花镇 | 云南智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腾冲县宏腾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材加工项目位于腾冲市荷花镇(腾冲经济技术开发中和片区中时尚石材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年产建筑用石材18万吨的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相关设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水、初期雨水;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的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扬尘;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机械噪声与运营期机械设备噪声污染。 (4)固废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 (5)主要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以及分析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相关污染治理设备和必要防护设施的故障,造成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以及危险废物遗散等风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场地初期雨水通过四周设置的截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容积为13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食堂废水经0.1立方米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会同生活废水排入2.5立方米的收集池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旱厕定期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农用地施肥。 (2)大气环境:认真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要求,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石料加工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设置的1套集气罩(粉尘捕集效率为80%)收集后通过1台风机风量不小于91125立方米/小时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它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粉尘排放措施的落实。项目投料、破碎筛分、皮带输送、堆场、成品装卸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和扬尘采取封闭、喷雾等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走路线和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三防”要求建设面积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设立明显标牌标识,地面做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雨水收集池淤泥定期清理后用于厂区内植被恢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同砂石一起外售;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泥、油渣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全部由该公司带走;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荷花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应制定固废管理计划,建立固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防止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