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110-7-10_C/2018-0130027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发布日期 2017-10-06 15:54: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铅锌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我局于2017106日受理了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铅锌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铅锌矿项目

建设地点

  腾冲市明光镇中塘村

公示时间

2017-10-6

联系人

环评股

联系电话

0875-5181623

传  真

0875-5181623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6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86﹪。

二、环保执行情况

    1、环评情况:

    201411月,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夹谷山铅锌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于20141228日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腾环准﹝2014)93号)批复文件。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

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在施工场地内建设了临时沉砂池,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取了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灌溉周边树木。

    废气:项目对水泥等粉状材料进行了密闭运输,对运送沙石材料的车辆加盖了棚布,有效的减少了起尘量,运输车辆卸完货后清洗车厢;对建筑材料的堆场和混凝土搅拌处定点定位,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对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在施工时进行定期的洒水降尘,大大减少了粉尘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使用低噪声、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夜间2200~次日700尽量避免施工;施工车辆通过生活区和居民点时,尽量控制车流量及车速,禁止夜间鸣放高音喇叭;对高噪声的现场施工人员采用了耳罩、防声头盔等进行保护。

    固废: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绿化覆土、筑路、低洼处的土方回填,施工期间的土石方全部利用无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并投入运行,建设单位对生活区及进厂道路进行了压实平整,采取了一定的绿化措施。施工期间对当地生态影响较小。

通过走访和调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接到相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投诉。

 

 

三、监测和调查结果

1、生态影响调查

生态影响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针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措施、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占地恢复措施等,通过对调查范围内的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及对项目周边村民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建设没有对当地生态环境特别是动植物、鱼类等造成大的影响和生态破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区附近的地表水主要为明光河,监测结果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Ⅲ类水体标准要求。外排废水监测结果均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复审)和《保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复核)》,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功能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项目矿硐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等方式,能有限减少矿井废气对周边影响,且项目500米范围内无村庄,距离项目区最近村庄为东南面约3000m的中塘村,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村庄环境空气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未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项目区周边情况,项目区声环境质量属2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矿山爆破及水泵等,矿山爆破在矿硐内进行,其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产生噪声设备尽量置于车间厂房内,使发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达到降噪的目的。

项目500米范围内无村庄和居民,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5分贝,夜间最大值为46分贝,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在DT57、DT68硐口设置废渣场,废渣全部回填采空区。

尾矿浸出毒性试验结果各指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1-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3-2007)限值要求。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选厂产生的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问题及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875-5181623

    真:0875-5181623

电子邮件:tcwry@163.com

人:环评股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

2017 1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