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1-020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15: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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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l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实施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