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0-080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08-01 16: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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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业培训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3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45号)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保山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2019-2021年)的通知》(保人社通〔2019〕12号)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我市职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腾冲市重点产业培育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力争到2021年底腾冲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二、目标任务和中标职业培训机构
2020年腾冲市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采用招标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按政府采购程序由招标公司公开竞标。经过竞标确定八家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地点如下:
第一标:1715人,预算192.6万元。美容师50人,金额7万元;中式烹调师220人,金额30.8万元;西式面点师50人,金额7万元;茶艺师60人,金额8.4万元;民族歌舞表演130人,金额10.4万元;面点熟制30人,金额2.7万元;文字信息处理80人,金额7.2万元;家政服务210人,金额14.7万元;烟叶烘烤40人,金额3.2万元;茶叶加工技术45人,金额3.6万元;焊工40人,金额6.4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76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91.2万元。(中标机构:腾冲市厚德职业培训学校)
第二标:1975人,预算203.55万元。中式烹调师50人,金额7万元;电工40人,金额6.4万元;焊工30人,金额4.8万元;文字信息处理405人,金额36.45万元;茶艺师50人,金额7万元;民族歌舞表演430人,金额34.4万元;面点熟制30人,金额2.7万元;水果包装培训80人,金额6.4万元;佤山歌舞艺人60人,金额4.8万元;烟叶烘烤30人,金额2.4万元;农产品营销30人,金额2.4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74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88.8万元。(中标机构:腾冲市火山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标:1765人,预算205万元。中式烹调师180人,金额25.2万元;中式面点师60人,金额8.4万元;美容师180人,金额25.2万元;民族歌舞表演380人,金额30.4万元;农村致富带头人225人,金额27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74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88.8万元。(中标机构:保山市天祺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标:1295人,预算156.5万元。电工135人,金额21.6万元;焊工70人,金额11.2万元;中式面点师40人,金额5.6万元;钢筋工30人,金额4.8万元;手工编织50人,金额4.5万元;烟叶分级培训150人,金额12万元;手绣制作培训40人,金额3.2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78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93.6万元。(中标机构:石林彝簇自治县石金职业培训学校)
第五标:1120人,预算141.8万元。中式烹调师120人,金额16.8万元;防水工30人,金额4.8万元;钢筋工、砌筑工50人,金额8万元;茶艺师50人,金额7万元;焊工50人,金额8万元;妆面定制40人,金额3.6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78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93.6万元。(中标机构:保山市梦都职业培训学校)
第六标:585人,预算64.8万元。茶艺师100人,金额14万元;茶叶加工技术培训155人,金额12.4万元;家常菜制作培训30人,金额2.4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30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36万元。(中标机构:腾冲市伯莱职业培训学校)
第七标:550人,预算64万元。电工100人,金额16万元;烟叶分级50人,金额4万元;茶叶加工技术100人,金额8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30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36万元。(中标机构:腾冲市辉创职业培训学校)
第八标:600人,预算72万元。网络创业培训200人,金额24万元;乡村电子商务培训300人,金额36万元;针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100人,工种由企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自行决定,预计金额12万元。(中标机构:云南省人力资源中心职业培训站)
三、培训范围、对象和培训补贴
(一) 培训范围。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市的符合条件劳动者。
(二)培训对象。企业转岗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残疾人、退伍军人(以下简称“八类人员”)等城乡各类劳动者。
(三)培训补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文件规定,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八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属于我省“三区三州”和深度贫困县的人员每年可可享受不超过2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照《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宝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019-2021年)的通知》(保人社通〔2019〕12号)文件规定,培训机构与企业和培训对象需求协商确定。同时,每期培训内容合理安排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充分调动培训学员的积极性,保证培训质量和鉴定质量。
五、培训时间
(一)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0天,不低于240个课时;专项培训不少于15天,不低于120个课时;合格证培训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1号)执行。
(二) 完成时限。培训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工作措施
(一)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招标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按政府采购程序由招标公司公开竞标,确定培训学校,并由市人社局与培训学校签订培训项目合同书;
(二)实行培训对象审核制。由市人社局按照转移培训对象要求,对培训机构每期招收的学员逐一进行审核。培训机构不得将未经市人社局审核的培训对象纳入培训补助范围;
(三) 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制。市人社局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
(四)实行公告公示制。一是市人社局利用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培训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培训人员名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五) 实行培训质量管理制度。培训机构每招收一期学员,需将开班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和教师资质等资料报腾冲市和保山市人社局逐期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市人社局对培训机构在开班、中途培训和鉴定检查。核实培训对象和参加培训人数,检查培训课程,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确认。
(六)建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培训机构应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和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学员登记表、培训台账、日常检查记录、公告公示资料等。
(七)保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培训,建立补贴资金管理账户。培训机构应对项目资金进行分账核算,专人专账管理,确保原始开支凭证、培训台账等资料真实完整。健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帐目,配合市监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检查。
(八)各乡镇配合管理,确保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质量。各乡镇指定专人配合人社部门对在各乡镇开展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职业资格证书三次检查不参加培训;专项两次检查不参加培训;合格证一次检查不参加培训的取消学员的培训资格。如果有请假的需要提交纸质的请假条,不能代写假条,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特殊情况可以写好假条照相发到群里,发的时间要在培训上课时间前,后提交给老师或管理人员)。
七、资金管理
(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参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的要求执行。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计划安排技能提升培训补助资金1100.25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5号)文件执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中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初级不超过100元,中级不超过120元,高级不超过150元的标准,专项能力鉴定补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执行。申请培训补贴的资料按照相关规定提交。
(三)培训机构应积极配合接受市纪委监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规、违纪现象,培训机构不能申报培训补贴或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处理;若发生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培训补贴行为,一律承担全部责任。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