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79-6/2026011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 公开目录 | 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09:34:05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人社 2026年1月13日 16:44 云南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
申请人(女性18-52周岁,男性18-57周岁)(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个人及配偶、担保人银行征信记录好。
(三)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有实体经营店,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受户籍、行业限制)。
二、贷款方式及政策补贴
(一)贷款类型:“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
(四)贷款利息:财政部门承担实际贷款利率的50%,贷款人承担实际贷款利率的50%,即个人仅需承担1.95%的年利率。
(五)还款方式:
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两种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温馨提示
备用联系人(或担保人)条件: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要一个备用联系人(父母、配偶、子女或征信良好的亲朋好友);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担保,需要一个备用联系人;10万元以上需要担保人,担保人条件为:1.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2. 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3. 辖区内电力、烟草、银行等国有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4. 辖区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5. 辖区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6. 辖区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7. 其他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三、申请流程及地点
(一)申请流程: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租房合同(或经营场地证明)、借款人手持营业执照在店铺拍照等相关原件材料。
(二)办理地点:腾冲市人社局(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或者相应乡镇(街道);承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均可办理。
联系电话:
腾冲市人社局(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0875-5156611
市市场监管局:0875-5199972
市妇联:0875-3035228
团市委:0875-5155606
市工商联:0875-5133157
市总工会:0875-5184261
腾越街道劳保所:0875-5152082
西源街道劳保所:0875-3023550
和顺镇劳保所: 0875-5150100
中和镇劳保所: 0875-5891028
荷花镇劳保所: 0875-5893074
猴桥镇劳保所: 0875-5895028
滇滩镇劳保所: 0875-5856068
明光镇劳保所: 0875-5855028
固东镇劳保所: 0875-5851026
马站乡劳保所: 0875-5853028
界头镇劳保所: 0875-5875036
曲石镇劳保所: 0875-5871023
北海镇劳保所: 0875-5130863
清水镇劳保所: 0875-5150331
芒棒镇劳保所: 0875-5831028
五合乡劳保所: 0875-5833028
团田乡劳保所: 0875-3021728
新华乡劳保所: 0875-5867028
蒲川乡劳保所: 0875-5862028
来源: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