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9-6-/2021-042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和顺镇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18: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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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我镇突发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我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我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旱灾、洪涝、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和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等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口蹄疫、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四)预案适用范围
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镇党委、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镇成立和顺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我镇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普亚增 党委书记、古保局局长
副指挥长:黄永显 镇长
董诗向 人大主席
成 员: 王 爽 党委副书记
邵维彬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专抓政法工作)
王天良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庆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 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郭兆坤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晓青 副镇长
濮中熊 副镇长
高鸿昌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寸艳玲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杨 杰 财政所所长
段秀华 民政办主任
蔡有山 农科站站长
李有强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钏有济 水务站站长
邵维华 兽医站站长
何艳萍 综治办主任
金榆林 计育办主任
刘星敏 劳保所所长
李叶龙 安监站站长
邵维辉 和顺卫生院院长
张立伟 和顺司法所所长
杨敬源 和顺中心学校校长
张邦樱 和顺农商行行长
钟天品 益群中学校长
瞿生灿 大庄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正胜 水碓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成良 十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党政办,张庆鹏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寸艳玲、李叶龙任办公室副主任,业务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意见,统一领导全镇的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组织体系
镇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人民政府及其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由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农业中心、水利水产站、民政办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由安监站、派出所、古保局、自然资源所、企业办牵头负责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院、兽医站、镇食安委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社会治安维稳由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侨办等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三、应急响应
(一)发生突发安全公共事件,由各社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
(二)镇政府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理:
1.实施紧急疏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4.有可能波及其他乡镇的,及时通报。
(三)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镇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迅速向市应急办报告。
四、现场指挥
(一)镇应急指挥部和专项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到达事发现场后,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成立以下工作组:
1.救援抢险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镇长、人大主席,成员由其他分管应急工作的班子成员、人武部、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迅速调集本镇民兵应急队伍、镇干部及各村干部赶赴灾区,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理。
2.灾情收集组: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由民政办、自然资源所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伤亡和破坏情况。
3.生活物资供应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由财政、民政、办公室组成。主要负责生活物资供应。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分管卫健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由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处理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人畜疫情控制等工作。
5.宣传报道组:由组织委员任组长,由宣传办、党政办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6.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由派出所、交通运输管理站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由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组成,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五、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镇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排除不安全隐患,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如实上报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市委办、政府办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经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人员变动自行替补。